霸王別姬同人之幸 30餐桌深夜
30餐桌深夜
花清遠既然提到了壓驚,自然不會失言於程蝶衣,當晚回到程蝶衣的宅邸處,花清遠親自下廚,給程蝶衣做了一桌正宗的法式西餐。
程蝶衣長這麼大還沒有吃過別人親手給他、專門為他做的飯,更別說是什麼西餐了。
花清遠在後廚忙著的時候,他眼巴巴地扒著門框,看著花清遠扎著圍裙,圍著灶臺轉。
別說,花清遠這副模樣看起來還挺好看的,臉上的那塊紅腫也漸消了下去。
白天那陣,因花清遠和菊仙初見,順口說了幾句話,雖說讓他覺得很不舒爽,但也算把花清遠臉上這件事遮掩過去了。
隨後又發生了鬧場的事,更是沒有人注意到花清遠的臉是為何腫著了,而且程蝶衣深深覺得,就算今天誰也沒有遇到、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也是萬萬沒有人敢過去問一聲“六少,你這臉怎麼腫了?”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真有人膽子肥了、問了,依著花清遠那脾氣肯定會如之前說的那般,把這頂黑鍋扣到他的身上來了。
這麼翻來覆去地想著,不知怎的,就有些遺憾著竟沒有人問了。
花清遠擺弄好一道開胃菜,正準備進行下一道時,就看到程蝶衣一臉糾結地依著門框,他放下手裡的東西,走到程蝶衣的身邊,輕聲地問道:“餓了?”法式菜的製作程序有些麻煩,耽誤時間。
“嗯,有點,”程蝶衣抬了抬眼眸,目光上揚,剛好滑升進花清遠微微敞開的領口。
白襯衫映襯下,那裡的皮膚呈現出一片燦爛陽光下麥牙糖的顏色,兩根骨窩深淺適度、線條清晰圓潤的鎖骨,明明是安睡在那裡,卻仍是掩示不住的氣度飛揚。
這個俊朗的,充滿朝氣的男人,而這個男人說,他願意屬於自己。程蝶衣下意識地咬了咬唇,臉頰脖側泛出紅來,他自己覺得彷彿被火燒到,卻又沒有覺出疼來。
“餓了就來嚐嚐這道開胃菜,”眼裡不揉沙子的花清遠自是看到了程蝶衣的表情,心情大好,一把拉住程蝶衣扒在門框上的手,拉他進了廚房裡面。
程蝶衣曾聽人家說過,西餐的講究多著呢,腳步略滯了一下,“不是還沒有做好嗎?”但奈何花清遠手上的力道大,還是一下子把他帶了進去。
“哪有那麼多的規矩,本就是做給你吃的。”
花清遠甚至都用上了筷子,夾起一個酥炸奶酪丸子塞進了程蝶衣的嘴裡,“你嚐嚐,看這個味道還得意嗎?”
洋溢著醇醇奶香味的丸子入口即化,程蝶衣驚喜地瞪大了眼睛望著花清遠,嗯嗯,東西做得慢一點還是有些道理的,一個時辰忙乎出一道菜,自是與以前吃過的菜不一樣的,但……
“吃西餐不是要用刀叉嗎?”他雖沒有吃過,但也是聽過的啊。
見程蝶衣吃得連連點頭,花清遠笑得寫意,“是要用的,一會兒吃牛排時,我教你,”瞄到程蝶衣還在點頭,他順勢俯下頭來,說話時呵出的熱氣灑在程蝶衣微微低垂、曲線優美的頸部,極柔聲地說:“手把手地教你!”
等程蝶衣反應過來,他已經被花清遠圈在懷裡了,他一把推開花清遠,嗔道:“誰用你教我,我……我會的……”嘴上說著硬氣的話,目光卻在灶臺上擺著的刀叉兩處遊離,到底是哪隻手刀、哪隻手叉來的?
花清遠也不在意,被程蝶衣推開後,他洗了洗手,繼續擺弄他未完成的法式大餐。
“蝶衣,這幾天休息休息吧,等事情過去了再唱也不遲,”幕後的黑手還沒有查出來,就算查出來,收拾起來總還要有些麻煩的,花清遠不想這段時間程蝶衣有事。
程蝶衣沉默了一會兒,他捨不得離開戲臺,但事實是,就算沒有發生今天這事,這段時間他也唱不安穩的。
段小樓的婚禮就在眼前了。霸王有了別的姬,他這個虞姬一個人孤單單地在臺上說起來也是落寞的,抹了脖子都沒有人看一眼,何苦的呢?
好吧,既然和自己一起發誓唱一輩子戲的人,已經不戀著這戲臺,他也沒有必要時時守在那裡的。
他在戲臺下面也是有人陪的,想到這處,他的心瞬間回暖,“好,那你……你這幾天呢?”
“郊外□正濃,淺草初碧,一起去踏青吧。”
還有大半年的好時光,今年過了,明年就是天下大亂了,好好珍惜吧,而他們的好時光卻是從現在開始,一生一世的。
“踏青?”程蝶衣二十年的人生裡,如此悠閒地詞,只出現在戲文裡,他長這麼大還沒有過呢。一雙鳳眼一下子亮了起來。
“是啊,早春四月,正是郊遊的好日子,”花清遠說著,“陽春佈德澤,萬物生光輝,很好的補氣時節,”手裡的活兒卻沒有停下來,嫻熟的擺弄著。
“補氣?”程蝶衣沒太聽懂,氣還用補嗎?生著生著不就有了嗎?誰還特意去找那個。
“和你們京戲裡那一嗓子的底氣是一個道理的,像咱們男人,抓著春天的尾巴多進補,陽氣大增,夏天和秋天也不顯晦澀。”
花清遠把一盆剛切好的牛排,浸好調料,放到旁邊的案上,而對於他解釋出來的‘氣’,程蝶衣聽後若有所思,終是點頭,“那……那是該好好補一補的。”
“去過香山嗎?我們明天就去那裡吧,”花清遠抬眸,“我們開車過去,若是晚上不及回來,找戶農家住下,可好?”
“好,”程蝶衣的臉上已經有了期待,但轉念一想,又低落下去,“你,你不回家去瞧瞧嗎?”柳雲芳是氣急敗壞地走的,他扒在後窗那裡,看得清楚的。這股子氣怕是難消。
“不急著回去,”花清遠無所謂的口氣,“我在你這裡,你能安全些,等你的事過了,我再回去也不礙事的。”自己孃親的脾氣自己最是瞭解,現在去勸也是無濟於事,“再說了,這裡也是我的家啊!”
“哪個是你家,”聽花清遠說不回去,程蝶衣心裡一片歡喜,“你沒看到門匾上寫著程府啊?”
“看到了,字還是我題上去的,”那字是花清遠寫的,著最好的雕匠弄的,當時手一哆嗦,差點就寫成了‘花程府’,程蝶衣是沒有注意到吧,匾前留得位置剛剛夠添一個字的。
“好吧,看在你題的字,就……就暫時算你的家吧,”程蝶衣的語氣軟軟的,連帶著軟下去的還有他的耳尖和眼梢,竟有些不敢去看花清遠,‘家’這個字眼真是太撞擊他的心了。
在他最悲苦絕望的時候,竟有個人從來而降般地來到他的身邊,願意陪他一起走過,這樣洗淨雙手,專為他一個人做飯,他越發的不知該如何珍惜才好了。
這一晚的西餐確實是在花清遠手把手的教調下吃完的,花清遠很溫和地教著他一切,把切好的肉條拿過去時,順便說一說西餐的小常識,不像是一種炫耀,而就是平平淡淡的訴說。
他的身上明明有著富家子弟那種慵懶和自傲,卻永遠不帶出高高在上、俯身看人的神色,偏偏又不給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覺,真不知道這個尺度,他是如何掌握的。
――程蝶衣卻深覺這樣的花清遠很好,這樣的花清遠只真心地對他好。雖也對別人笑,但絕不會笑到骨子裡,敷衍的應付的,只有對自己笑時,眼瞳深處都是璀燦的。
當夜,程蝶衣夜驚了。
他第一聲‘哼叫’出來時,與他同床的花清遠就有了反應。花清遠向來覺輕,而且他早就猜到程蝶衣今晚不會睡得安穩的。
這一天發生多少事,接二連三的刺激,想想那次程蝶衣獨自跑出來在大成監獄外面,撞到刑場的夜晚,他也是一夜噩夢的。這也是花清遠必須留下來,一定要和他一張床的原因。經常夢魘,對神經不好,忒影響身體。
花清遠一隻手伸過摁開了床頭的檯燈,一隻手摸到程蝶衣,順著程蝶衣的脖頸穿過去,攬起程蝶衣顫抖的肩膀,把他抱在懷裡。
“蝶衣,蝶衣,我在,別怕了,蝶衣……”
花清遠輕輕地拍著程蝶衣的肩膀,聽著他胡亂地說著“血,不,不要,不要離開……”這些支離破碎的言語,一個字一個詞從他蒼白的唇裡傳出。
“不會離開的,也沒有血,”花清遠不敢鬆開程蝶衣,身邊又沒有趁手的毛巾,只得拿著袖子抹去程蝶衣臉上的汗。
程蝶衣穿著的內衣都被汗溼透了,糊在身上,把他瘦弱的身體勾勒的太清楚了,瘦瘦的一條,看得花清遠直搖頭,男人還是壯些得好。
昏昏沉沉的程蝶衣介於清醒與迷糊之間,他只是盡所能地抓住花清遠,不管是衣服還是手,只有緊緊地抓住,他才能安心一樣。
這樣折騰了好一會兒,他的夢漸漸散了,眼睛卻睏乏得一點也睜不開,頭不由自主地往花清遠的懷裡拱去,還說:“你哄我睡吧,我困。”
“好,”花清遠應得很快,隨後有些頭疼,怎麼哄他睡?
想起前世,他似乎也哄過粘人的弟弟睡覺,那時用的是什麼辦法,噢,好像是唱歌吧,但唱什麼歌呢,這裡的歌他都不會,而那一世裡,有什麼歌適合這裡呢?唱出來倒叫人發怪的。
懷裡的人已經有些不耐,扭動起身子來,他的頭腦快速地轉了一下,忽然記起有一年陪弟弟在家看影碟時,那個電影的片尾曲,好像叫《最好不相見》吧。與他們這般關係,真是太像了。真是最好不相見,只要見了,便是不能再分開的了。時空都阻止不了,何況乎人力。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最好不相愛,便可不相棄。最好不相對,便可不相會。最好不相誤,便可不相負。最好不相許,便可不相續。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花清遠的聲線柔和,隨口哼出來,在這漫漫寧靜的長夜裡,悠長萌動。
花清遠很耐心地一遍一遍地哼著,一心想把程蝶衣早早哄睡,等他睡安穩了,再去弄了溫熱的毛巾來,把他身上的汗擦乾淨,粘膩到明天早晨,怕是會生病的。
花清遠的功夫沒白費,懷裡的人漸漸地安靜下來,蜷成蝦米狀的身體也放鬆了許多,一隻手橫過了花清遠的腰摟著。
喃喃夢囈的話,也不在是那白天帶來的噩夢,而是花清遠哼著的這首歌的最後一句了,“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是好詞,該,該入戲文的……”
就這麼摟著,哪怕什麼也不做,似乎都可以不膩地過上很久很久,聽到他的聲音、聽著他的呼吸、感受到他的心跳,知道這個人就在身邊,這世上便沒有‘寂寞’一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