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那點事 第五十一章 置於死地而後生
第五十一章 置於死地而後生
章衣芳的手開始哆嗦,抓住的電話放也不是,打也不是,僵在半空。電話發出“嘟嘟”的空叫聲。她的女兒和老公早已嚇得不知所措,愣在那裡。
“你知道赤手空拳就能在幾秒內置對方於死地的招數嗎?一是‘雙峰貫耳’;二是‘指戳咽喉’;三是‘手砍頸部’;四是扭斷對方的脖子……”
“叔叔,你……你別說了……我……”章衣芳的女兒不知道想表達什麼。
“小丁,你別說了。我們有話坐下來慢慢談……”
“閉嘴!”丁示田根本不買她的帳,“你這個沒有人性的東西,你不是很強勢嗎?你不是很囂張嗎?你不是很威風嗎?怎麼?你也有怕死的時候?你也會哀求別人的時候?我還以為你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鐵娘子呢。你還想報警,告訴你吧,就憑我今天的行為,就算你報警成功,最多也只能判我3――5年,而你無非也多活個3――5年而已。
“再退一步說,即使我死了,我兄弟5人,個個都不是孬種,只要一個出事,另外4個絕不會袖手旁觀。你也根本無處藏身。我們會以犧牲一個的代價來換取你們若干個性命。當然,你不要逼我,更不要把我逼急了,只要我能忍的我儘量會忍,忍不了的時刻就是你的死無葬身之日。”
“你……你……”這時,章衣芳的老公,衛生局局長杜少冬突然捂著胸口說不出話來。
“小丁,我真的求求你了,我不會再查你了。我老公的心臟病發作了。莉珊,快去拿藥!”章衣芳快崩潰了。
“叔叔,你快走吧,我們要送爸爸上醫院。今天的事情我們不會說的,求你了。”章衣芳的女兒莉珊哀求丁示田。
“好吧,你們保重。”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丁示田從容不迫地離開章衣芳的家。這個家已經亂成一團了。
丁示田勇斗方副縣長和夜間闖章大隊長家的新聞象長了翅膀一樣在全縣傳開,丁示田一下成了新聞人物和人們心目中的英雄。所有認識他的人都開始稱他“丁大俠”,人們感慨著:“真的不是一般的馬鈴薯啊!看來凡事都得適可而止,真的不能把人逼急了。”“對於他來說基本上都快一無所有了,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幾天後,方副書記又來到半山鎮。她住在一套程書記在任時專為副處以上領導打造的招待所。丁示田走進房間,隨手把門一關,坐在沙發上看文件的方副書記嚇了一跳。
丁示田掏出一把微型手槍,在方副書記面前晃了晃。方副書記睜大眼睛一下從沙發上跳起來:“你,你還有槍?你想幹什麼?你……你要冷靜,不要衝動……衝動是魔鬼。”
丁示田又從口袋裡掏出一支菸,用微型手槍式打火機“啪”的一聲點燃,對方副說:“方副書記,我不衝動,我很冷靜,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我一生中也沒有比現在更冷靜的時候了。那天在電話裡我不是跟你說過,要玩我們就玩命,怎麼樣?”
方副書記想叫人,丁示田“噓”地一聲制止了她“不要做傻事,你跟本沒機會叫,我可以一下捏碎你的喉管,然後將你殺完再奸,再把你的屍體藏在席夢思床下,等到有人發現你,已經是幾十分鐘甚至幾個小時以後的事情了。我有足夠的時間再去廈門將你的女兒也……”
“小丁,你別,別這樣……有話好說,有話好說。”不難看出,方副書記是真的害怕了。
“有話好說?你這人有這麼好說話嗎?要是好說話就沒有這些事了。就算我不要你的命,我用這支打火機將你兩隻眼睛全部燒瞎,也不至於判處死刑,而你,瞎了兩隻眼睛的方副書記,還能繼續升官嗎?還能繼續坐在臺上作報告,發號施令嗎?還能繼續迫害幹部,製造冤假錯案嗎?”丁示田兩眼直逼方小花,身體都快與她零距離接觸了。
方小花膽怯了,明顯帶著哀求的眼神對丁示田說:“你別再說了,我佩服你的膽量,在我所處理的幾百個幹部中,你是唯一的一個,你真的是那萬分之一的人。章大隊長已經向我提出辭職了,我也準備向縣委提出解散這個督查隊了。”
“你說的是真話?”丁示田半信半疑地。
“放心吧。我一個縣委副書記說話算數的。”
鑑於計生督查大隊的職責和使命已基本完成,縣委同時也考慮到它所造成的副作用,也出於社會穩定的需要,縣委決定根據方副書記的提議取消了督查隊這個臨時機構。組成人員從哪裡來回哪裡去。
丁示田的一系列舉動,幾乎成了廣大幹部心目中的英雄,一夜之間“大名”傳遍全縣。從此後人們都異口同聲地稱呼他“丁大俠”。尤其是那些對自己的命運猶如犯人等待法院判決,生死未卜卻突然遭到“特赦”的幹部,簡直將丁示田當作自己人生的大恩人。有人將丁示田偷偷地拉到酒店“答謝”。並對他的膽識和壯舉佩服得五體投地。
可丁示田自己並不這麼認為,他只感覺做人真的很辛苦。自己從不與人爭名奪利,也從未對他人作奸使壞,過著自食其力,與世無爭的生活,沒有跟任何人有殺父奪妻之仇,可卻有這麼多人要在他的生活裡插足,甚至置之死地而後快。
過去為了溫飽為了擺脫貧窮要與天鬥,與地鬥,與大自然鬥,與惡劣的環境鬥。現在經過自己的努力和奮鬥好不容易改變了命運,有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又要與人鬥。他覺得真的很無奈。
丁示田說:“不要指望我成為某個時代的英雄或正義的化身,我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有義,有愛有恨,有七情六慾,食人間煙火的普通人。
“我的所有行為和舉動都是因為自身生存的需要。有道是‘置於死地而後生’。當一個人被逼得走投無路面臨絕境,處在前有大河後有追兵的情況下,誰都會選擇反戈一擊,拼死一搏,和你拼個你死我活,魚死網破,大不了同歸於盡。這樣幸許還能起死回生,找回活路。
“只有弱者和膽小鬼才會選擇聽天由命,任人宰割,甚至選擇輕生自殺。現在已經不是‘適者生存’的年代了,應該說是‘狠’者生存的年代。在現今這個社會,要麼你要有‘權’,要麼你得有‘錢’,如果你兩樣都不具備的話,你最少也必須有‘拳’才行,否則你是沒法生存的。我不知道這些話是出自誰的口,但已實實在在的印證了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