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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那點事 第六十章 縣鄉代表換屆

作者:田巖苦竹

第六十章 縣鄉代表換屆

又到了五年一次的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時間了。今天是全縣統一的選舉日。幹部們6點就起床,在食堂統一吃過早餐,領了選票奔赴各自的村(選區)。考慮到選民要下地幹活,大部分的選區都把選舉時間定在早晨7點。丁示田一行鎮工作組到達村時全體村幹部早已在村部等候。大家按照事先的選區人員分工各自領取選票、票箱、鞭炮、選民名單等到指定的選區投票點。投票點佈置完畢後鞭炮一放,選舉就正式開始。

南方的氣候真好啊。儘管到了12月份,至今未下過一次霜,更不用說結冰下雪了。白天的溫度依然在20度以上,豔陽高照,生機勃勃,人們該幹啥幹啥。不像北方,早已冰雪皚皚,那裡的人早已龜縮在屋裡,大門不邁,二門不出的。

就冬季而言,南方和北方真是天堂和地獄之別啊。丁示田常常在想,對寒冷特別敏感的南方人,要是這時放在北方的話,肯定不出一星期,不被冷成木乃伊至少也被冷成冰棍了。

正因為氣候溫和,這裡的農民才照樣天天下地幹活;正因為考慮到農民要下地幹活,選舉的時間才定的這麼早,希望農民(選民)能在下地、外出前到投票點投上**的一票。

可是等了好久,競沒有一個選民前來投票。選舉成員先投入自己的一票,又把自家的成員的票一起代寫了。

雖然事先規定每個選民最多隻能代寫3票,但有的全家有5、6人的全投了接著又把兄弟的全家也投了。

過了一會兒,還是沒人來投,選舉工作人員又把堂兄弟的全家也投了。

一、二個小時過去了,依然沒一個人來投,選舉工作人員翻開選民名單,把近親、旁親或認為和自己“比較親”的“親人”全“代表”了。

整個上午,主動前來投票的不到8個人,而前來投票又親自寫票履行選民神聖權力、投好**一票的不到3個人。

在這幾個“親自”來的選民中,也是把票委託給選舉工作人員代替履行權力,有的甚至說:“你們愛怎麼寫都行。”

有村民路過,選舉工作組叫他們來投票,有的說沒空,要下地幹活,有的說你們代替我們投就可以了。

有一個“刁民”過來說要把票箱扔了,丁示田問他為什麼,他說你們早就事先定好的有什麼好選的,選個鬼。

丁說你要放棄權力是可以,但如果敢破壞選舉是犯法的。

實際上那“刁民”的話是有根據的。每屆的縣、鄉(鎮)人大代表候選人和當選人由哪些人來當都是事先安排好的。

鎮裡出席縣人代會的代表人選一般都是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擔任併兼任鄉(鎮)代表。而在鄉(鎮)百把號人的幹部中,鄉(鎮)人大代表的構成就是黨委書記、鄉(鎮)長、人大主席、人大秘書、團委書記、婦聯主席等這些職務的人組成,幾乎雷打不動。

村裡出席縣、鄉(鎮)兩級人大代表的組成也是同一模式。差額也就是陪選的人都是安排一個與之要麼房族的人太少,根本就沒有競爭能力和當選希望;要麼年齡偏大,在村中無論是長相、家境都很弱勢的人來作為差額。

所以這種在未開始選舉就能知道選舉結果的選舉實際上只是一種形式。所謂的選舉只是為這些人量身定做、作作秀、過一過程序而已。

那麼政府的那些領導幹部代表又是怎麼產生、當選的呢?就是放到各村各選區去“寄選”。“寄選”是要經過嚴格思考,要確保寄選的選區百分之百不出問題和意外,“確保”寄選的代表毫無懸念的當選,因為這是“政治任務”。

這話在選舉前的會議中都是再三強調過的。而且還要在選舉過程中向選民解釋清楚“這是政府的領導在我們這裡寄選,不佔我們的名額,我們一定要讓領導滿意,爭取滿票,體現我們村民的高度素質”。

作為政府派駐的工作組,丁示田他們並不直接參與選舉,除了在選舉前強調選舉的紀律和國家法規、政策外,每個選舉投票站各派一名幹部監督選舉程序,協助工作。

時間到了下午,依然沒有主動來投票的選民。選舉工作人員開始逐頁看選民名單,覺得可以代寫的選民不斷的代寫、代投了。少的4、5張,多的8、9張。

就這樣不斷的代寫、代投,最後把一個有著900多名的選民的選區的選票代投得所剩無幾,剩下不到一百張,感覺當選人的贊成票已遠遠超過半數,已經達到選舉目的,看看離規定的選舉時間已到,就結束了選舉工作,提著票箱到村部開箱計票了。

連原先計劃的針對那些老、弱、病、殘,無法到投票站投票,而必須由工作人員上門流動的程序也免了。

選舉結果出來,個個候選人都超半數順利當選縣、鄉(鎮)人大代表,皆大歡喜,選舉非常成功。有個別選區的候選人還非常誇張的滿票當選。

為了慶祝選舉的圓滿成功,村裡煮了紅蛋,辦了豐盛的酒菜。當選的代表逐一敬酒,鎮、村兩級幹部放開喉嚨“不醉不歸”。直到個個酒足飯飽,又每人領了200元的辛苦費,坐上車一路唱著“我一定要成功,我一定要成功”的閩南歌曲回政府交差了。

在這個全縣統一的選舉日裡,各鄉鎮傳來的都是基本按照領導意圖和選民意願獲得選舉全面成功的好消息。

丁示田其實很詫異於這個平光鎮的選民為什麼競選意識會如此淡漠。在這個企業眾多的鄉鎮,當一任的縣級人大代表可以獲取不少的利益。

在5年的任期內,每年到縣裡參加一次人代會,縣政府和鎮政府以及眾多的鎮辦企業給的各種誤工補貼加起來足足可以領到5000元,五年可以拿到2萬多元。這對於一個農民代表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而沒有人去競爭這個代表的原因主要是這個資源歷來都是被村幹部壟斷著,想爭爭不過,如果花錢去買選票又不合算,即使你有心爭這個名額,初步候選人提出後,再公佈正式候選人時也莫名其妙的被刷掉了。

而村民對這種選舉人大代表不感興趣,不願意參加投票的原因則是沒有人願意為一個人大代表來花錢買選票,選民無利可圖,大家也不想參與,你村幹部愛怎麼著就怎麼著。

選舉村主任則不同,因為村主任存在著巨大的利益鏈,有人願意為此花幾萬、幾十萬來買票競爭這個職位,選民有利可圖又受人委託,自然投票的積極性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