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我本傾城 97諸公子爭婚——往事如煙
97諸公子爭婚——往事如煙
[正文]97諸公子爭婚――往事如煙
------------
? 四.
耳邊一片嗡嗡作響,只覺這混小子的牙齒好白,就像放太陽底下的上等白脂玉,陽光一照,耀的人都睜不開眼……
金凌一步步往後退,剛才滿肚子的開心,滿肚子的興奮,就像洩了氣的“皮球”――
不,應該是一隻原本鼓足了氣的皮球,被無數梨花針凌空刺破,然後肉眼都可以看到這個球,在一瞬間內全跑了氣兒,還能聽到很悲壯的洩氣聲……
她能很清楚的聽著自己的高興勁兒,洩了個精光芑。
什麼叫言多必有失?
為什麼大人物喜歡“擺酷”裝沉默?
金凌記起來了,母親的手札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沉默是金――以前不懂箇中味兒,現在明白了,那絕對是至理名言:它有力的在告誡世人,做人一定要謹言謹行,才能做一個無法讓人抓到把柄的“人精”,那可是做人的“精髓”蝟。
此時此刻,她除了驚愕之外,更多的是想把自己的舌頭咬掉。
亂說話的下場是什麼啊?
就是作繭自縛,就是平添麻煩,就是拿起鐵板砸自己的腦袋。
瞪著眼前這雙不懷好意的臉孔,俊的眉聳得老高,明亮的劍眸佈滿似驚怪、似惱火、又似喜悅的神色,那麼繁複,在他眼底反反覆覆的起落,金凌的腦子裡也是一片轟隆隆的亂。
***
拉開記憶的帷幕,似有個甜美的聲音在山清水秀的天空底下回響:
“什麼?你叫虎頭?”
“嗯哼!”
“虎頭虎腦那詞兒裡的虎頭?”
“嗯哼!”
“哈哈哈……哈哈哈……”
“笑什麼?有什麼好笑?”
有人惱羞成怒!
“哈哈哈,難道不好笑嗎?我怎麼一聽這名字就會聯想到憨憨傻傻的呆頭鵝……哈哈哈,笑死我了笑死我了,這麼難聽,這麼搞笑……誰家的老爹這麼沒文化,居然給自己的小兒取了這麼一個土裡土氣的名兒……白白糟踏了這張漂亮的臉孔……”
“臭丫頭,你討打是不是?”
有人黑臉!
“幹嘛?想打架?男生打女生?丟不丟人啊?喂,你擺什麼臭臉……喂,別跑啊你……喂,這麼經不起別人批評……我娘教過我的,謙受益,滿招損……對你提議見,那是本姑娘看得起你……哎呀……你別突然跑著跑著,就蹦出來嚇人,嚇死了我,你賠不起!”
有個身著錦衣的俊美少年,去而折回,自紫蕪草叢內探出頭來,一邊白眼,一邊跳腳:
“閉嘴……你這小妮子怎麼這麼聒躁……虎,乃是山中之王,虎頭,那可是老虎裡面的首領……這麼威武強大,哪裡土裡土氣了……沒見識的蠢丫頭……”
一個衣裳邋遢的小丫頭,在清澈的小河邊,放肆的哈哈大笑,做著鬼臉,晃著腦袋,滿頭亂糟糟的頭髮在風裡飄揚,直叫:
“土死了就土死了,哪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歪理……不如改改吧……改個威風一點吧……我給你改……嗯,單名一個‘奕’字如何……‘奕’有光明美好之意,你長的這麼好看,很配這個名字啊……”
“閉嘴閉嘴,一個小乞兒,怎配給我取名……”
“我才不是小乞兒呢……我家很有錢的……我讀過很多書……不過我現在跟家人走散了,我可以勉為其難,暫時跟你混幾天,可以教教你何為貴族?我跟你說,作為一個貴族,首先得有一個好名字……你那名字,真是土……喂,不許丟下我……”
後來,名字並沒有改,那個少年一心想把她當垃圾一樣丟掉,她就像蒼蠅一般纏上。最後纏煩了,他只能答應帶她一起上路。
那一晚,他帶流浪了幾天的她第一次入住客棧,讓人備浴湯,給她新衣裳。
當她洗去一身泥塵,穿上男孩子的衣裳,風度翩然的出現在他面前時,他驚豔的瞪直了眼,嘖嘖怪叫:“原來沙礫裡當真能淘得出金子來!”
***
是的,她的世界裡,除了燕熙,還有過一個男孩子曾在她心裡留過那麼一個淺淺的印記,就是這個名叫“虎頭”的少年。
會記得他,是因為這個少年長的很像燕熙哥哥,若非她知道燕熙是燕伯伯的獨子,她真的很懷疑這是玲瓏姨娘一不小心遺落在外的孩子。
虎頭和燕熙,長的極為神似,一樣的俊美無儔,一樣的風骨絕代。
不同的是,燕熙哥哥是爹孃一手調教出來,他的心智和才華,以父親的話來說:足可為皇為帝。他自小一身正氣,賞罰分明,天生的尊貴,養成了他不怒而威的氣度――並且完全繼承了父親的胸襟和膽魄。
至是這個虎頭,滿身吊二郎當,邪裡邪氣,什麼“壞心眼”的事都能幹得出來,什麼嗖主意都能想得出來,放任無忌。
這兩人,性格一正一邪。
燕熙心懷天下,凡事以大局為重,虎頭放性不羈,凡事任憑心頭喜好。
燕熙會教她訓她,用心寵她,虎頭會罵她唬她,玩的時候,不忘帶上她一起“闖禍”――比如:一起去逛青樓,燕熙決不可能帶她去那種地方,他那種高潔的人,也不可能去那種地方。
雖然她與虎頭相處的時日不足一月,可那不拘放縱的性情,當真給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致令事隔了這麼多年,她還記得這個名字,記得這個和她有過一段不一樣經歷的少年。
***
“你你你……你是虎頭?”
長大後的虎頭是這個模樣的嗎?
人家都說女大十八變,這男孩子也能變了模樣?
橢圓微尖的面孔,麥色的肌膚,高挺的唇梁,有稜有角的唇……
金凌咬著下唇,如果手可以動,真想狠狠拍拍自己的額頭,大嘆一聲,天下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
***
十三年前,她纏過他,是為了不至於餓肚子,順道看他不順眼,還給他下一劑猛藥,無他,就是想掐掉他的桃花,不喜歡看他頂著一張“燕熙”哥哥的臉孔,在外頭招蜂引蝶,肆意的破壞“燕熙”哥哥在她心目的良好形象――她的燕熙哥哥,那是天底下最最最最優秀的少年公子。
時隔這麼多年,當年很多事都已經模糊不清,但金凌記得,當時虎頭髮疹的時候,惱的是恨不能把她劈成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