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群讀史記之漢武帝 第七章 武帝弄臣 (三)
第七章 武帝弄臣 (三)
27.廬山真面:經緯天地才 屈尊弄臣
奇才東方朔以朝堂為隱居之地,用調侃遊戲人生,沉溺在自得其樂的另類生活中。然而,東方朔真的就是個玩世不恭的滑稽大王嗎?他的真實面目究竟是什麼樣子呢?
【東方朔之西方面】
東方朔狂放的娛樂姿態,總讓人感覺詭詐、不安:越是試圖讓眾人記住某種形象,是否意味著你同時在極力使大家忽視你的另一張面孔呢?而那會是一張怎樣的面孔?哪一個才是東方朔的真實面目?我們先來看史書記載有關東方朔的三件事,再作判斷。
第一件事,阻止擴建上林苑。
建元三年(前138),剛滿18歲的漢武帝突然命令大規模擴建上林苑。
上林苑始建於秦代,當時規模較小,是秦代的皇家獵場。秦始皇在上林苑建阿房宮,後毀於項羽的一把大火。高祖十二年(前195),劉邦開放上林苑,上林苑成為農民的耕地。
即位才三年的漢武帝為什麼放著諸多大事不幹,偏偏突然要大興土木建上林苑呢?
原來,武帝即位之後,一直致力於推行新政。建元二年(前139),竇太后突然出手,罷免竇嬰、田蚡,重新任命丞相、御史大夫。漢武帝的建元新政全面擱淺。
面對竇太后干政,漢武帝沒有任何反抗之舉,他選擇了等待。
因此,從建元三年(前138)開始,18歲的漢武帝將改革新政“等待期”用於“微行”。帝王“微行”始自秦始皇。所謂“微行”,是指帝王或權貴隱瞞身份,易服出行。
但是,漢武帝的出遊遭遇了三大麻煩:
一是擾民。
漢武帝的“微行”非同一般,他自稱平陽侯,率領一干精悍的騎從(期門軍),沿途打獵,踐踏莊稼,驚擾百姓,夜出晨歸。民間怨聲四起,大罵土匪當道,一狀告到鄠(hu,戶)、杜縣令處。縣令要親眼見識一下這個“平陽侯”到底是何方神聖,竟遭到阻攔。縣令大怒,痛斥並扣留了武帝的幾名隨獵者。隨從只好出示皇室用品,自暴身份。杜縣令大驚,立馬放行。
二是遇險。
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武帝率一路驃騎行至柏谷(河南靈寶西南),直奔一家小店,問老闆:有什麼喝的?老闆也沒好氣:要喝的沒有,尿倒是有一馬桶。老闆娘見漢武帝相貌堂堂,氣宇軒昂,便攔住老闆:這幫傢伙錦衣夜行,裝備精良,來頭可不小!算了!老闆則堅持武帝一干人是江湖大盜,要找群后生收拾他們。老闆娘只好三下五除二,把老闆灌醉,一把捆起來,召來的年輕人一律趕走;殺雞做飯,好吃好喝,送客人上路。
第二天,漢武帝回到宮中,立刻召見老闆娘,賞她千金,又任命她家老闆做羽林郎(皇宮禁衛軍)。
這是漢武帝“微行”以來,第一次遇險。
三是顧忌。
漢武帝雖然“微行”上癮,但有王太后、竇太后牽制,不能不有所顧忌,未敢遠行(然尚迫於太后,未敢遠出),難以盡興。
出於上述三方面原因,漢武帝決定大規模擴建上林苑,作為自己的打獵場。
但是,擴建上林苑,就要遷徙苑中的農民,迫使他們另墾荒地。
一向玩世不恭的東方朔這次一板一眼,義正詞嚴,提出“三不可”:
上乏國家之用,下奪農桑之業,是其不可一也;
壞人家墓,發人室廬,令幼弱懷土而思,者老泣涕而悲,是其不可二也;
一日之樂,不足以危無陡之典(指武帝),是其不可三也。
東方朔認為:國家得不到稅收,農民失去土地,這是一不可;毀壞百姓的墓地、住宅,讓百姓悲痛,這是二不可;皇上飛車奔馳,一旦出車禍,後果難料,這是三不可。
他還以殷紂王、秦二世為例,告誡漢武帝不可不顧民心民意。
這“三不可”漢武帝聽進去了沒有呢?漢武帝連連稱“是”,擢升東方朔為太中大夫,賞賜黃金百斤。不過聽歸聽,上林苑照樣擴建。(上乃拜朔為太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
在這件事上,以漢武帝的個性,表現正常,既獎勵直臣,又我行我素。倒是東方朔一反常態:東方先生的本職工作是博皇帝一樂,和圍苑打獵一回事,怎麼板起臉憂國憂民了?哪有一點“大隱”的味道?
第二件事,讚揚武帝殺婿。
武帝的外甥昭平君娶了武帝的女兒夷安公主為妻。昭平君仗著自己的舅舅兼岳父是當今聖上,母親隆慮(lu,盧)公主又只有他一個兒子,平日驕橫跋扈,總是被傳訊。隆慮公主臨終時,對這個不肖之子很不放心,於是拿出金千斤、錢千萬,請求預先為昭平君贖死罪。漢武帝答應了妹妹的最後託付,隆慮公主方才閤眼。
母親過世後,昭平君更加有恃無恐,竟然醉殺妻子的傅母(輔導、保育貴族子女之人)。按照漢律,殺人必判死罪。廷尉上奏後,大臣們認為,隆慮公主臨死之前已經為兒子交了贖罪錢,皇上也答應了,這次就饒駙馬一命吧。
漢武帝痛心疾首:妹妹英年早逝,只留下這根獨苗,死前又將他託付我。我如殺他,怎麼向死去的妹妹交代!他垂淚嘆息,思考良久,又說:法令是先帝制定的,我不能因為答應我的妹妹而違反成令。否則,將來我有什麼顏面進祖廟拜見列祖列宗呢?面對天下百姓,我又作何解釋?於是,下令處死昭平君。其實,武帝還有一個痛處不便表明:妹妹的兒子也是自己的親女婿啊!自己將愛女變成寡婦,於心何忍?一向鐵石心腸的武帝悲從中來,心痛不已。大臣們也紛紛落淚。(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誣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廟乎?又下負萬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盡悲。)
朝堂上愁霧瀰漫、唏噓一片。突然,東方朔跳了出來!他找到一個酒杯,高高舉起,敬獻給武帝說:臣聽說聖君執政,賞賜不避仇人,誅罰不分骨肉。陛下遵循古訓,這是天下百姓的福分啊!好個東方朔!皇帝家要死人了,這是插科打諢的時候嗎?群臣啞然,面面相覷,武帝也被他的突如其來驚住了,愣在那裡。
漢武帝馬上退朝,召見東方朔,質問他:古書上說,該你說話的時說話,才不至於討人嫌。剛才你瘋瘋癲癲地敬酒,是什麼意思?
東方朔趕緊脫下帽子,叩頭請罪:陛下,天下之大,能夠消憂解愁的只有酒。今天看到您這般傷心,我獻上一杯美酒,一來祝賀皇上秉公辦案,二來希望陛下借酒消憂。可惜我腦子笨,不懂得挑選時候,真是罪該萬死!(臣朔所以上壽者,明陛下正而不阿,因以止哀也。愚不知忌諱,當死!)
漢武帝想:東方先生哪裡笨,大智若愚,心明眼亮得很哪!他怕我情緒不穩,收回成命,就當著群臣敬了那杯酒,這一來,我是絕難再有悔意了!這次,武帝仍沒有降罪東方朔,反而免了他因殿上小便而受到的處罰,另外又賞了他一百匹絹。
東方朔的表現再次令人匪夷所思,眼見皇帝痛不欲生,本應用你所長博他一笑,幹嗎還不知輕重地跑上來“添堵”?
第三件事,呵斥內寵入宣室。
長公主的丈夫陳午死得很早,她守寡多年。五十多歲的時候,長公主梅開二度,招了一個十八歲的內寵董偃。
董偃十三歲時隨他母親經營珠寶,經常出入長公主府中。長公主身邊的人都誇董偃長得眉清目秀。長公主雖然已不年輕,但“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召來董偃一看,果然漂亮!就對董偃說:吾為母養之。董偃的母親是生意人,全仰仗長公主關照,自然不敢有所得罪,只好留在長公主家。長公主教董偃讀書、計算、駕車、射箭。五年後,董偃十八歲了,長成個大小夥子,長公主就讓他伴寢。此時,長公主已經五十多歲了,得了這麼帥氣的內寵,自然喜不自勝。
董偃雖然是長公主的內寵,卻只是個下人。長公主卻不顧一切,主動撥出一筆專項資金,用於董偃結交京城權貴,而且下令:董偃每天花的金子不到百斤,錢不到百萬,絹帛不到千匹,不用向她請示,超過這個數再向她報告(因推令散財交士。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錢滿百萬,帛滿千匹,乃白之)。
京城的達官貴人因此對董偃十分客氣,尊稱他為“董君”。
但是,內寵說到底是權貴夫人的洩慾工具,不僅沒有名分,還陷在權、錢、欲的旋渦中,命懸一線。歷史上,武則天、太平公主的內寵,下場都十分悽慘。因此,有好友提醒董偃:你以一介布衣私奉長公主,犯的是難以預料的罪,打算將來怎麼辦(足下私侍漢主,挾不測之罪,將欲安處乎)?董偃愁眉不展:我料到這事早晚是個大麻煩,但苦於毫無對策。
好友說:你為什麼不勸長公主把自己的長門園獻給皇上呢?他早就想要這個園子。皇上要是知道你的心意,一定會非常高興。只要皇上賞識你,還擔心什麼呢?
董偃立即向長公主表達了這個意向。其實,長公主私納董偃,自己也十分心虛,怕漢武帝治董偃的罪。她一聽這個計策不錯,馬上打報告,要將自己的長門園獻給皇上。漢武帝照單接受,還將這個園子改名為長門宮(主立奏書,獻之,上大說,更名長公主園長門宮)。長公主萬萬沒有想到,這個長門宮雖成全了她和董偃的私情,後來卻做了女兒阿嬌被廢之後的冷宮。這是後話。
長公主讓董偃以黃金百斤答謝那個朋友,朋友也就“好人做到底”,積極為董偃設計,面見漢武帝:長公主稱病不上朝,漢武帝就來探病,詢問長公主有何要求(因是為董君畫求見上之策,令主稱疾不朝,上往臨疾問所欲)。長公主對武帝說:我蒙陛下厚恩,被封公主,衣食無憂。可我年事已高,一旦有個三長兩短,會留很大的遺憾,希望皇上能抽空到我的住所,向您表達一下我的謝意!
過了一陣兒,長公主稱自己病好了,親自拜見皇上。
姑姑如此拘禮,侄兒也不敢怠慢。幾天之後,武帝親臨長公主的住所。這次,長公主算是拉下老臉,豁出去了。她穿起傭人的衣服,親自掌勺,炮製了一桌好菜。慢慢地,武帝也猜到了她的用心所在。他主動提出,希望見見“主人翁”。“主人翁”即男主人,顯然是戲言。
長公主一聽皇上提到董偃,趕快去掉身上的首飾,光著腳,叩頭請罪:我確有見不得人的事,犯了國法,有負陛下厚望。求陛下恕罪!姑姑守寡多年,武帝也想成人之美,於是傳旨,不予追究。長公主這才重新戴上首飾,穿好鞋,還要董偃入席拜見漢武帝。
董偃穿著下人的服裝,跪在殿下拜見漢武帝。漢武帝見董偃果然長得不錯,就讓董偃更衣上殿。長公主親自端菜盛飯,倒茶敬酒。漢武帝酒興高漲,一口一個“主人翁”,與董君感情迅速升溫。(主自奉食進觴。當是時,董君見尊不名,稱為主人翁,飲,大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