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掌盛唐 大唐的東北近鄰 渤海國
大唐的東北近鄰 渤海國
渤海是我國東北古老的民族之一,很早就活動於我國東北地區。渤海民族屬於我國東北古老的民族肅慎族系中的靺鞨族,建國後又
融入了相當比例的漢人、高句麗人等,從而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渤海族。渤海民族政權建立後,就與唐王朝保持著冊封與朝貢
的藩屬關係。是唐王朝屬下的地方民族政權。其根據是:
1、開國伊始,渤海就接受唐王朝的冊封,承認是唐王朝屬下的地方民族政權。
唐中宗即位,遣侍御使張行岌招慰之,大祚榮遣子入侍。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派遣使臣崔忻冊大祚榮為渤海郡王,忽汗州
都督。“自是始去靺鞨號,專稱渤海”。唐朝承認渤海政權並與其建立了藩屬關係。崔忻回程路經旅順黃金山時,在山麓鑿井兩口
,並刻石提名:“敕持節宣勞靺鞨使,鴻臚卿崔忻井兩口,永為記驗。開元二年五月十七日。”此石刻是唐朝冊封大祚榮,渤海民
族政權隸屬唐王朝管轄的實物見證。渤海立國229年,傳15代王,每代王都主動派使臣去中原王朝朝貢,接受中原王朝的冊封。渤
海的中央、地方的政治制度完全仿照唐朝制度,始終與唐王朝保持密切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繫。接受冊封,就是表示渤海承認其
臣屬於唐王朝,是唐王朝屬下的臣子。
2、中原王朝派節度使行使管轄權。
《舊唐書·地理志》:“平盧節度使,鎮撫室韋,統平盧、盧龍二軍”。
3、渤海政權派遣質子入朝宿衛。
據《冊府元龜》卷974記載,開元六年(718),靺鞨渤海郡王大祚榮遣其男述藝來朝,唐朝授懷化行左衛大將軍、員外郎、置留
宿衛。渤海各代王子、王弟都先後前來唐朝,入朝宿衛。以恪盡臣子對皇上的忠心。
4、渤海政權遣使向唐朝獻貢。
渤海每年向唐王朝朝貢,唐王朝讓戶部掌管靺鞨之貢獻。《大唐六典》卷3《尚書戶部》:“郎中、員外郎,掌領天下州縣戶
口之事,遠夷則控契丹、奚、靺鞨、室韋之貢焉”。開元七年(719年)八月,“大拂涅靺鞨遣使獻鯨鯢魚睛、貂鼠皮、白兔、貓皮
。”此後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向唐朝貢。以盡藩屬之責。進獻的方物有鷹、馬、海豹皮、乾文魚、瑪瑙杯、昆布、人參、朝霞綢、
魚牙綢、牛黃、金銀、金銀佛像、白附子、虎皮等。
5、渤海有協助唐朝出兵征討的義務。
《冊府元龜》卷986記載,唐玄宗開元八年(720年),遣左驍衛郎將攝郎中張越使於靺鞨,以奚及契丹背恩義討之。穆宗敕渤海王
子:“舉國內屬,遣子來朝。祗命奉章,禮無違者。夫入修職貢,出錫爵秩,茲惟舊典,舉而行之。”說明唐王朝對渤海國恪盡臣子之
責是滿意的。同時也說明渤海是唐王朝屬下的地方民族政權,它與唐王朝的關係是藩屬關係。
【渤海政權種屬問題】
關於渤海的建國者及主體民族的族屬,目前國內外史學界有以下幾種看法:一是認為渤海屬高句麗族,而高句麗屬朝鮮史的範
圍,渤海史應放在朝鮮史範圍內。南、北朝鮮的學者李龍範、樸榮海、及日本的白鳥庫吉持這一觀點。二是認為渤海的建國者與主
體民族為女真人,日本稻葉巖吉持這種觀點。三是認為大祚榮為靺鞨白山部人,白山部曾依附於高句麗政權,日本的和田清、津田
左右吉持此種觀點。四是認為大祚榮及主體民族為粟末靺鞨人,李殿福、孫玉良等持這種觀點。
我同意第四種看法,即渤海的建國者大祚榮及主體民族為粟末靺鞨人,其理由如下:
1、根據中國史書《隋書》、《舊唐書》、《新唐書》等記載,渤海的建國者大祚榮及主體民族為粟末靺鞨。
《隋書·靺鞨傳》:“靺鞨,在高麗之北,邑落俱有酋長,不相總一。凡有七種:其一號粟末部,與高麗相接,勝兵數千,多
驍武,每寇高麗中”。《隋書》是中國較早記載靺鞨的官修史書,有相當的可信度。從中可知:粟末部為靺鞨的七部之一,獨立於
高句麗政權之外,並常與高句麗發生爭鬥,說明它與高句麗不是同一族屬。《新唐書·渤海傳》:“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麗者,
姓大氏。高麗滅,率眾保挹婁之東牟山。地直營州東二千里”。“萬歲通天中,契丹盡忠殺營州都督趙歲羽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
與靺鞨乞四比羽及高麗餘種東走,渡遼水,保太白山之東北,阻奧婁河,樹壁自固。武后封乞四比羽為許國公,乞乞仲象為震國公
……是時,仲象已死,其子祚榮引殘痍遁去……。祚榮即並比羽之眾,恃荒遠,乃建國,自號震國王”。根據以上記載可知:1粟
末部後來依附於高句麗;2高句麗滅亡後,以渤海粟末部為主的大氏一族,率眾到東牟山。其首領為靺鞨人乞乞仲象與乞四比羽。
上文中的“舍利乞乞仲象”,舍利是北方民族中的官稱。據《遼史·國語解》:“舍利,契丹豪民要裹頭巾者,納牛駝十頭,馬百
匹,乃給官名曰舍利”。3舍利乞乞仲象死後,其子大祚榮聯合乞四比羽,建立渤海國。《舊唐書·渤海靺鞨傳》也記載:“祚榮
驍勇善用兵,靺鞨之眾及高麗餘燼稍稍歸之,聖歷中,自立為震國王”。以上都說明大祚榮是靺鞨人,他率領靺鞨之眾建立了渤海
國。也有一部分亡國後的高句麗遺民進入渤海國中,但其主體民族與統治民族為粟末靺鞨。
2、關於《舊唐書·渤海靺鞨傳》中“渤海靺鞨大祚榮者,本高麗別種”之說辯誤。
有些學者根據別種一詞,就認為大祚榮是高句麗人,“而別種兩字純屬多餘”。我認為別種二字正透露了大祚榮族屬的真實信
息。別種為另一種類,即不屬高句麗同一種類之意。把這段話聯繫起來看,大祚榮為渤海靺鞨人,是高句麗別種。為什麼這段話會
出現前後矛盾的現象,據《舊唐書·靺鞨傳》、《唐會要》等書記載,“其白山部,素附於高麗,因收平壤之後,部眾多入中國。
汨咄、安居骨、號室等部,亦因高句麗破後奔散微弱,後無聞焉,縱有遺人,併為渤海編戶”。可知,靺鞨各部曾依附於高句麗,
當然屬高句麗的別種,別種在這裡為別部之意。但是,在高句麗滅亡後,他們都先後成為渤海編戶。這就是渤海靺鞨大祚榮,本高
麗別種的內在原因。既然是依附於高句麗別種的靺鞨人,就談不上渤海的始祖是高句麗人了。渤海的始祖是高句麗人,純屬牽強附
會。正確的說法是,渤海始祖大祚榮是依附於高句麗的靺鞨人。而依附於高句麗的其他各部靺鞨人,也“併為渤海編戶”,成為渤
海建國的主體民族。
3、根據外國史書的記載,大祚榮及渤海主體民族為粟末靺鞨。
日本史書《類聚國史》載:“天皇二年(698年),大祚榮始建渤海國,其國延袤二千里,無州縣館驛,處處有村裡,皆靺鞨部落
。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皆以土人為村長”。上面文中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大祚榮所建渤海國,皆“靺鞨部落”,即主體民
族為靺鞨人。這裡的“皆”為都、全部之意。文中的“靺鞨多,土人少”也說明渤海國以靺鞨為主。二是擔任渤海國職官的,多為
靺鞨人。即文中的“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百姓,史書中解釋為百官之意。在《詩·小雅》鄭玄箋中為:“百姓,百官族姓也
”。在奴隸社會中,有姓氏的只有官吏、奴隸主與平民,因此“百姓”即為“百官”之意。文中的“土人”應作何解釋,史界看法不
一,有人認為土人即當地人,為高句麗人,渤海皆以高句麗人為村長。但是用高句麗的遺民統治靺鞨人,即用亡國後的遺民管理佔統治
地位的民族,在歷史上不曾見。如遼金元史上的契丹部落、女真的猛安謀克、元的蒙古部落都是以本族人治理本族人,還未見到用契
丹遺民統治女真猛安謀克,或用女真遺民統領蒙古部族的現象。“土人”即便是高句麗人,也只能以高句麗遺民統領高句麗遺民,而
不能統領靺鞨人。更不可能用少數高句麗土人統治絕大多數的靺鞨人。村長為地方上最基層的官員,即便用高句麗土人為村長,在村
之上還有鎮、邑落、城、縣、州、府乃至中央政權機構,上述這些機構中的官員以渤海人為主,因此在渤海國中佔統治地位的仍是渤
海人,但不排除也有少數高句麗遺民擔任中央或地方的官員。又據高麗史籍《三國遺事》卷一《靺鞨渤海》條引《通典》:“渤海
本粟末靺鞨,至其酋祚榮立國,自號震旦。先天中,始去靺鞨號,專稱渤海”。上文中明確指出渤海原本為粟末靺鞨,大祚榮為粟
末靺鞨之酋長,建國後才專稱渤海。高麗史籍《三國遺事》為高麗人所撰,說明高麗人中也有人堅持渤海人即粟末靺鞨這一觀點。
4、判定一個民族及族屬的依據,是從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經濟生活、共同的習俗、共同的心理素質等幾個方面
綜合判定,而不能僅僅依據是否雙方曾有過隸屬關係來判定。有的學者依據粟末靺鞨曾臣屬高句麗王朝,據此認為渤海國應為高句
麗繼承國,並屬同一族屬。這種看法是片面的,不正確的。
一個民族曾依附或隸屬於另一個民族政權,這在歷史上是常有的現象。例如契丹族曾隸屬於唐王朝,女真族曾隸屬於遼王朝,
蒙古族曾隸屬於遼金王朝及清王朝,滿族曾隸屬於明王朝。但是,不能據此就認為契丹與漢族為同一族屬,女真與契丹為同一族屬
,蒙古與女真、滿族為同一族屬,滿族與漢族為同一族屬。靺鞨曾依附於高句麗,見於《舊唐書》與《新唐書》等史籍中。《舊唐
書·靺鞨傳》記載:“其國凡為數十部,各有酋帥,或附於高麗,或臣於突厥……其白山部,素附於高麗,因收平壤之後,部眾多入中國
。汨咄、安居骨、號室等部,亦因高麗破後奔散微弱,後無聞焉,縱有遺人,併為渤海編戶。”而《新唐書·渤海傳》則記載:“渤海,
本粟末靺鞨附高麗者,姓大氏。高麗滅,率眾保挹婁之東牟山,地直營州東二千里。”上述史料是說渤海白山部、粟末部曾附於高
(句)麗。但是與上述史料記載不同的是《新唐書·李謹行傳》與《冊府元龜·外臣部》:“李謹行,靺鞨人,父突地稽,部酋長也
。隋末,率其屬千餘內附。居營州。授金紫光祿大夫,遼西太守,武德初,奉朝貢,以其部為燕州。”。李謹行,唐麟德年間,歷遷營州
都督,因征戰有功,曾授予他為鎮國大將軍,行右衛將軍,封燕國公。乾封元年(公元666年),唐發兵徵高句麗,“左監門將軍李謹行
殿而行”。可知,突地稽率領下的粟末靺鞨,於隋開皇九年(589)南遷內屬,並沒有“附於高句麗”。因此,高句麗亡後,這支粟末
靺鞨得以保全、發展、壯大。李謹行並率兵參加了征伐高句麗的戰爭。這支粟末靺鞨人,成為渤海建國的主要力量。
5.《金史·本紀第一》清楚記載了渤海國的粟末靺鞨屬性。
粟末靺鞨始附高麗,姓大氏。李績破高麗,粟末靺鞨保東牟山。後為渤海,稱王,傳十餘世。有文字、禮樂、官府、制度。有
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