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掌盛唐 古代官員退休制度
古代官員退休制度
中國古代官員退休,有一個非常文雅的稱謂∶“致仕”。從字面上看,是去當官,走仕途。其實本義是“把官職還給君王”,也就是不當官,退休了。
漢語中有不少詞彙是不能從字面上去揣測的,“致仕”可算是一個例證。此外,還有“致事”、“致政”等雅稱,但畢竟沒有“致仕”一詞用得普遍。
到了唐代,開始出現“退休”一詞,如唐代散文家韓愈在《復志賦序》中說∶“退休於居,作《復志賦》。”也就是說他的《復志賦》是退休回家後寫的。《宋史・韓贄傳》也說宋仁宗時的御史大夫韓贄“退休十五年,謝絕人事,讀書賦詩以自娛”。不過,“致仕”的說法還是一直沿用下去了。
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齡的界定,各朝代對此有不同的規定。據《禮記》記載,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事”。其後歷代都基本上是沿襲了這一退休年限,如唐朝規定∶“諸職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而古時候人們的平均壽命不長,“人生七十古來稀,”所以70歲退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基本上是等於終身制了。到了明清兩代,才逐步改為60歲退休。
特別是到了清朝,低級武官的退休年齡皆根據職務大大提前了:“參將五十四,遊擊五十一,都司守備四十八,千總、把總四十五。”也就是官越小退得越早。這與兩宋時期文官年滿七十退休,武官則可延長十年到八十歲退休形成了鮮明對比。也充分說明了在鴉片戰爭爆發前,清朝還是一片太平盛世的模樣。
雖然對退休年齡有具體規定,但也有很多例外,因為皇上就是蒼天,聖旨就是制度。比如元朝的大天文家郭守敬,年逾七十後屢次申請退休,但皇上就是不準,結果86歲時,卒於知太史院事任上。真的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了!
還有清朝名臣紀曉嵐,雍正二年出生,官運亨通,當到正部長級的禮部尚書;嘉慶元年,已是72歲的老人了,還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嘉慶十年,已經80多歲了,仍任協辦大學士、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退休制度的另一個要件就是退休後的待遇,這關係到退休官員老有所養、老有所尊的大問題。歷朝歷代對此都比較重視。
首先是政治待遇上,據《禮記》記載:卿大夫致仕稱“國老”,一般官吏致仕稱“庶老”,從稱謂上就可以看出對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對致仕官員要舉行歡送儀式,敲鑼打鼓,送歸老家。與現在發一個“光榮退休”的證書或鏡框,雖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樣的。三品以上官員致仕後,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參與國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官員在禮儀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參加宴會、祭祀等活動中,仍享有原有職級的禮遇。
其次是經濟待遇上,退休後會優厚對待。漢代規定,年俸祿在兩千石以上的官員退休,可領取原俸祿的三分之一作為養老金;魏、晉時期的退休官吏,則乾脆委任一個“顧問”之類的閒職,供養起來;唐代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給半俸,功臣元勳經皇帝特批,退休後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齡致仕時,皇上特批均賜全祿。六品以下官員退休,則賜給一定數量的田地養老。
兩宋時期對退休官員的安置和優待,可以說是達到了一個高峰。尤其是宋神宗以後,允許帶職退休。官員致仕時,皆晉升一級。致仕後,仍可加銜晉級,參與朝政。與在職官員比,只是少了一點實權。
明朝初期則規定,三品以上官員按現職退休,四品以下,任現職滿三年且無大過者,可升一級致仕。
明中葉改為業績突出者可升兩級致仕。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規定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就予以取消。後來又規定退休官員一般情況下不發放退休金,但不會讓你喝西北風的,若家貧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給米二石,修(終)其身”。清朝也基本上是按照明朝的退休制度執行。
在中國古代,官員主動請辭,提前告老還鄉也是退休制度所允許的。但似乎沒有現在公務員提前退休那麼複雜,比如要“滿30年工齡”等等。明弘治四年(1491年),皇上就專門下詔∶“自願告退官員,不分年歲,俱令致仕。”也就是說百分之百地批准,你儘管提前退休好了,反正想當官的人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