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迷小說>鄉鎮那點事>第九章 英明決策

鄉鎮那點事 第九章 英明決策

作者:田巖苦竹

第九章 英明決策

丁示田看了信後差點暈倒,這哪是幫忙明明是幫倒忙。幸虧自己決策英明,做了一回偷閱私信的勾當,差點白花路費又破費(肯定要買禮物去的)去給人家當一回義務郵遞員。

無所適從的丁示田忽然想到,自己不是正在縣委組織部舉辦的“縣後備幹部培訓班”學習嗎?組織部不是指定自己當班長嗎?組織部部長不是認識自己嗎?何必捨近求遠通過別人繞一個圈子呢?既然最終的目的也是找方部長,不如直接去得了。部長又不是老虎,總不會將我吃了吧?反正不成功便成仁,又沒有其他捷徑可走。豁出去了,行就行,不行拉倒。這樣一想,丁示田便淡定多了。

沒想到事情比丁示田想象的還順利。其實作為組織部部長他是知道這期後備幹部培訓班的班長也參加了鄉鎮補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考試,並且成績不錯。只是丁示田自己頭腦不夠活絡,“騎驢找驢”,放著這麼現成的便餐不吃,偏要去尋找天上那塊不屬於他的餡餅。

這正應了那句廣告語“只找對的,不找貴的”。

交談中,方部長並未當場表態可以還是不可以錄用,因為還要經縣委常委研究通過才能定。但從他談話的口氣、表情揣摩分析,應該是沒有什麼懸念。畢竟是組織部部長嘛,在當時那個年代,別說決定錄用一個經公開招考,條件也完全符合的幹部,就是提拔某個幹部,他的一句話就能敲定。

果然沒過幾天,縣裡就派人事局的人下來考核,接著是面試。不久,錄取通知書就下來了。只是通知書上寫明是去人武部報到的,報到的途中又被改變了,說人武部有人了,結果就去了人事局報到。最後分配到了齊遠鄉政府當了一名團委書記。這一年是1993年1月1日。

和丁示田一起招乾的畢應滔的錄用過程比丁示田簡單多了。因為他市裡有個當領導的直系親屬。只要能過筆試關和麵試關,其它方面都是鐵板釘釘的事。10個名額裡就有一個是為他準備的。這簡直就是一個“戴帽”指標。

實際上他沒有一個地方符合錄用條件。沒任過村主幹,年齡超過規定線3歲(規定最高年齡不得超過35週歲。他當時已經38週歲)。

計生方面更是離譜,生育2男1女,可他就是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硬是將硬件、軟件都弄到達標,讓世人見證他的奇蹟。可見,這樣的人可不是“一般的馬鈴薯”,而是“二般的土豆”啊。

因為年齡大,文化文平又低,也幹不了什麼,領導就給他安排在民政辦這種文化、文字技術含量不需要太高的部門,兼任大千村工作隊長,另給他配備一名年輕的工作隊員。

從表面上看,畢應滔的工作還是蠻積極的。一方面他沒有帶家屬來,就像一個光棍漢似的“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也挺逍遙自在;另一方面當時的交通和交通工具都很落後,所在村離政府很遠,下村時有通公共汽車的就搭車,沒通汽車的村有的搭農民的拖拉機,有的騎自行車,有的步行,條件很艱苦。一般幹部下村一去就是幾天,吃住全在村部或村幹部家裡。

畢應滔更喜歡住在村裡,這對他來說也非常合適,也很適應。原因是住村裡吃喝不要自己買單,在政府食堂吃飯還要自己掏腰包買飯、菜票。

這還不是主要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可以在村裡找花姑娘,搞破鞋,糟蹋村姑、玩弄少婦。況且這些都是他的絕活。也許是上天安排好的,也許是那些婦女前世欠他的今生來回報他。由於畢應滔的出生,人類在男女關係方面至少被他打破了4項世界紀錄:一是母女通吃;二是婆媳通吃;三是姐妹通吃;四是妯娌通吃。

也許有人罵作者寫的離譜,純屬憑空杜撰,胡說八道。即便是小說,即使是誇張,也要建立在真實的基礎上,也不能虛構到這個程度。告訴你吧,這些都是100%真實,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聽,你想讓我虛構我還沒有那麼強的想象力,否則我早就去寫科幻小說了。所謂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人做不到的,記錄都是由別人打破的。

言歸正傳。畢應滔的好色可能是與生俱來的,就如一隻從未接觸過異性的餓狼一樣。天天(應該是時時)瞪著一雙血紅的眼睛,張著靈敏的鼻子像工兵探地雷一樣四處嗅著來自異性的味道,尋找著他的獵物。不論是高、矮、胖、瘦;也不分俊、醜、老、幼。只要是母的他都不會放過。

上至70歲的老婆婆,下至7歲的**他都敢下手。只要有1%的機會,他就會作出100%的努力。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人們對他的評語是:“只求數量,不求質量”;人們對他的評價是“共產黨的敗類,幹部隊伍的恥辱,垃圾中的垃圾”。

在畢應滔出生之前,他的媽媽被人霸王硬上弓了,因此才有了他。可以說他媽媽的不幸卻給他帶來了幸運。他才有機會來到這個世上。而他的到來又給眾多的婦女帶來厄運,尤其是那些婦女的老公,天上掉下的餡餅沒能落在他們頭上,橫空飛過的綠帽子卻不偏不倚的紛紛落在他們頭上。

由於這個本來不該來到這個世上的畢應滔的到來,這世上就多出一個綠帽子的開發商和生產商。

早在招幹之前,在他才16歲的時候,就深諳男女間的道道,而且道行不淺,把一個同村的少女的肚子搞大。可見是個早熟品種。最後以他父母破財作為結局。他17歲就娶了老婆成了家。父母以為有了老婆會收了心,會安分守己,恰恰相反,卻從此如水庫潰壩般一發而不可收。

(各位親們,因本人在距離城區達80公里遠的鄉鎮上班,一般情況下是週一去週五才回來,單位的電腦不讓用,上面會追查的。所以經常會斷更,很對不起哦。今日因有事沒去,多發兩章。要是認為寫的好,請各位能注個冊,送點鮮花、凹凸票什麼的。抽點時間發表一下你的看法和意見,不論是好評或差評,我都表示感謝,都會虛心接受。感謝各位親們的支持,祝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