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夜行 關於誅十族及其他
關於誅十族及其他
內容比較雜『亂』,對歷史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慢慢看看。
第一版《明史》中記述方孝孺等人之夷族誅死僅用了“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十五字。
而在“四庫”版《明史本紀》中則改為了這樣的敘述:“丁丑,召方孝孺草登基詔,孝孺投筆,且哭且罵。帝大怒,泰、子澄亦抗辯不屈。遂與孝孺同磔於市,皆夷其族”。
很顯然,無論是原本還是四庫本的《明史》,都沒有明成祖夷方孝儒十族的記載。
(關關這裡『插』一句:永樂帝登基的日子是己巳日,之後隔了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整整七日才是丁丑,永樂帝都當了七天皇帝了,又怎麼會在七天後『逼』著他『奸』佞榜上第一人的方孝孺給他寫登基詔書呢?《明史》四庫版替前版增加的這個情節,可疑乎?)
《明史》從頭到尾都由滿清皇帝終審定稿。清廷的幾位皇帝對《明史》修撰的重視可謂到了離譜的程度,《明史》每完成一部分,康熙、雍正、乾隆無不仔細審閱,乃至事無大小地就每個自己所“關心”的細節提出自己的“建議”並讓書寫者照辦。
朱元璋修《元史》只花了兩年多時間,蒙元修《宋史》(二十四史中規模最大的一部史書)也只花了兩年多時間,惟獨滿清,修一部明歷史竟然花了幾代帝王近百年的時間,其處心積慮之深由此也可見一斑。
清人修完《明史》後譭棄了大量明朝史料。乾隆四十年(1775),乾隆下令再次修改《明史》。過程中對明朝的皇帝和人事進行了改編和醜化,更刻意貶低了對明朝皇帝的評價。
比如,原《明史本紀》中的“英宗贊”稱英宗“前後在位二十四年,無甚稗政”,經改修後的“英宗贊”則這樣評價英宗說:“前後在位二十四年,威福下移,刑賞僭濫,失亦多矣,或臚舉盛德,以為無甚稗政,豈為篤論哉?”
再如,原本評價明世宗為“中才之主”,而修改後的評價則變為:“且倚任權『奸』,果戮直臣,以快其志,亦獨何哉!”
就是這樣不斷修改黑明的清編明史,尚且沒有誅十族的說法。明史是清朝人所修,為了某些政治需要,明史對明朝的皇帝多有貶損,可是,就在這樣一部史書中竟然沒有任何關於方孝孺被株十族的記載,想象一下,如果方孝孺真的被誅十族,那麼明史的編纂者怎麼會放棄這樣一個描繪明朝皇帝“暴虐”“殘忍”的情節?
有關明朝的正史有兩部,一個是清朝人修的《明史》,還有明朝官方自己修的《明實錄》,明朝人的官修正史《太宗實錄》裡面的記載:丁丑,執『奸』惡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至闕下,上數其罪,鹹伏其辜,磔戮於市。
跟《明史》一樣,沒有任何關於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試想一下,當時成祖剛剛打下南京,如果方孝孺真的被誅十族,此時應該大書特書,用來威懾降官,鞏固統治,可是明朝官修的實錄卻和明史一樣,在有關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上全部啞火。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成祖本紀中的記載,方孝孺的死期能精確到丁丑日,方孝孺傳中不具備如此精確的時間概念,也只能根據所發生的事情來定一下位,即南京城破以後,永樂登基以前。
再看這兩段行文。成祖本紀簡單,直接,明瞭,甚至近乎流水帳。方孝孺傳則曲折,生動,渲染力強。兩相比較,不論辭彩,只說記述事情的筆法,明顯方孝孺傳的文學『性』更強。比如說,先是姚廣孝交待云云,做一伏筆,然後,就要正面描寫方孝孺與永樂帝之間的衝突了,這一段極富戲劇效果。
於是,我們不難從其中發現問題。第一,為何成組本紀可以精確地以六十花甲日來定位時間,方孝孺傳中卻含糊帶過?第二,既然姚廣孝交待過不要殺方孝孺,而且還要厚待,燕王也答應了,為什麼永樂還要欽定他為『奸』臣?欽定的『奸』臣,不殺,還要厚待,還要令其草擬登基詔書,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所以,如果真有姚廣孝交待,燕王答應這件事,那麼,方孝孺就不會被欽定為『奸』臣,並一進南京就索要。
方孝孺什麼時候死對於永樂帝都沒有什麼大的影響,總之無非是一個欽定『奸』臣,早死晚死都沒關係。但是對於方孝孺來說,就影響大大了。因為,南京城破,殉節『自殺』的大臣不是沒有,而且也不只一個,但是其中沒有一個是方孝孺。那麼,做為江南士人精神領袖的方孝孺,如此份量的一個人,怎麼可以不殉節呢?在某些人的思想意識裡,他是不應該活到永樂帝登基以後的,他們無法容忍這個事實。
此外,民間資料裡,《玉堂叢語》裡,只寫到方孝孺“不屈死”,連那段對話都沒有,“成王安在”倒是也有,不過那書裡寫的是練子寧說的。被“滅十族”的方孝儒,其堂兄和嫡長子活蹦『亂』跳的出現在永樂年間及之後的地方誌上面,方家還有侄子華麗麗的出現在仁宗朝!方孝複方琬被赦是官方文件!還有《史蹟考》說方克浩改母家姓得免。(令人疑『惑』,如果真的誅了十族,他母舅家不算十族裡面的?)
在後面,明史中有“孝孺有兄孝聞,力學篤行,先孝孺死。弟孝友與孝孺同就戮,亦賦詩一章而死。妻鄭及二子中憲、中愈先自經死,二女投秦淮河死。”,只是說了方孝孺本族的人被殺的信息,並沒有提到方孝孺母族,妻族等人被殺的任何消息
更搞笑的是,明史後面竟然還有方孝孺第十族---門人和朋友的信息:“永樂中,藏孝孺文者罪至死。門人王稌潛錄為《侯城集》,故後得行於世。”可見,方孝孺的門人和朋友在永樂年間並沒有被殺,至少在正史---明史中沒有任何有關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
還有,“明朝萬曆年間,萬曆下詔為方孝孺平反,並賜給祭田,將孝孺公次子中憲後人從松江府華亭縣尋回,世居浙江寧海至今。該支系以克勤公(孝孺父)為一世祖,傳今約25世,後裔約500人。此事明清兩代《寧海縣誌》均有記載。
據《松江府志》載,方孝孺的摯友原刑部尚書魏澤不但沒被殺,反而收留了方孝孺的九歲兒子方德宗。
方孝孺剛死,其門人廖鏞、廖銘、王稌在方孝孺被殺後,偷偷收了方孝孺的遺骸,並將其葬於聚寶門外山上(今南京中華門外雨花臺東麓)。
民國《鄞縣誌》述:方孝孺長子中愈之後方九成,自明萬曆年間,由慈溪遷至鄞縣,居於白嶽鄉方家。在慈溪時姓朱,到鄞縣後複姓方,方九成為此始祖。
方孝孺有一嫡親叔叔,叫方克家,其子方孝復於洪武二十五年被流放到慶遠(今廣西宜山一帶)充軍,以軍籍獲免。方孝復的兒子方琬,後來也得釋為民。
既然這樣,那麼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出自哪裡呢?據我的考證,最早記載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著作不是在永樂年間建文遺臣書寫的文章中出現,也不是仁宗宣宗年代為靖難翻案之後文人的作品出現,而是在靖難發生100多年後的正德年間,由祝枝山所著的《野記》中第一次出現!
首先,通過野記的名字就可以知道,這本書主要是通過民間渠道記錄的一些雜文野史,裡面記錄的內容也非常符合野史的定義,經常出現什麼神仙下凡,皇帝微服之類的沒有一絲歷史價值,但卻有著強烈的八卦意味的記載。
最可笑的是,祝允明在野記一書的開頭就說:“允明幼存內外二祖之懷膝,長侍『婦』翁之杖幾,師門友席,崇論爍聞,洋洋乎盈耳矣。坐忘無勇,弗即條述,新故溷仍,久益『迷』落。比暇,因慨然追記胸膈,獲之輒書大概,網一已漏九矣。或眾所通識,部具它策,無更綴陳焉。蓋孔子曰“質則野,文則史”,餘於是無所簡校焉。小大粹雜錯然,亡必可勸懲為也,大略意不欲侵於史焉爾。”
可見他寫此書的意義就是“可勸懲為也”,資料來源也不過是“幼存內外二祖之懷膝,長侍『婦』翁之杖幾,師門友席,崇論爍聞”的內容,沒有什麼史料價值。到了清朝初,有關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在嚴肅史料中還是沒有,比如民間史學家談遷的《國榷》
等到清朝一統天下之後,有關方孝孺被誅十族的記載頓時出現,比如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在本書中,忠臣孝子的形象躍然紙上,形象徹底飽滿了。此公好像是順治年間人士,即至雍正年間修《明史》的諸位末學後進、張獻忠屠戮四萬萬人都寫得活靈活現的諸人,都不敢繼承此公的學說。
到後來那個“李杜詩篇萬古傳,至今已覺不新鮮”的清朝學者趙翼不厚道地把誅十族和其他正史並列收入他的《廿二史札記》,由於《廿二史札記》流傳較廣,一些大學者如魯迅等人深受影響,於是,誅十族的故事慢慢流傳開來,以致現在幾乎每本關於方孝孺的書都記載了“誅十族”一事,今日作者費了一些心思對其進行考證,希望能夠還歷史以真實面貌,揭『露』對明朝的汙衊和貶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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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鐵鉉女兒入教坊司的故事,到處都傳得很熱鬧,可根據建文舊臣茅大芳的說法,他壓根沒女兒,就一個老婆,還『自殺』了。茅大芳是建文忠臣,鐵鉉的好友,他記載的東西應該比《國朝典故》之類的可信一些。
《國朝典故》中的一本:《立閒齋錄》。書裡是這麼寫的:“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勞大妻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張氏旋故。教坊司安政於奉天門奏:奉聖旨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還有,《南京司法記》:“永樂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題:卓敬女、楊奴牛、景劉氏合無照,依謝升妻韓氏例,送洪國公轉營『奸』宿。又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婦』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丶賤材兒。又奏,黃子澄妻生一小廝,如今十歲,也奉欽都由他。”
《奉天刑賞錄》引《教坊錄》,記載和這個差不多。這些筆記故事十分獵奇,宣傳效果明顯,什麼『淫』賤材兒啊,著狗吃了啊,語言新鮮而且生動形象,但是否真實?
在這些故事裡面,甚至提到了鐵鉉的兩個女兒淪落『妓』女後做的詩,鐵鉉長女寫的是“教坊落籍洗鉛華,一片春心對落花。舊曲聽來空有恨,故園歸去卻無家。雲鬟半馨臨青鏡,雨淚頻彈溼絳紗。安得江州司馬在,尊前重為賦琵琶”
經考證,此乃吳人範昌期《題老『妓』卷》詩作,範昌期,字鳴鳳;詩見張士瀹《國朝文纂》。
同時杜瓊用嘉亦有次韻詩,題曰《無題》,則其非鐵氏作明矣。次女詩所謂‘春來雨『露』深如海,嫁得劉郎勝阮郎’,其論尤為不倫。皆好事偽作。
再說這樂戶,樂籍制度始於北魏,犯罪者妻女為樂戶,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懲罰制度,明代沿襲傳統作法,籍沒犯罪者妻女入教坊,明太祖朱元璋便“禁錮敵國大臣之孫妻女,不與齊民齒”,可見這是一種傳統制度,並非成祖首創,也不能說明他特別無恥。
其次,教坊司到底是個什麼『性』質的部門。在上面引用的筆記記載中,我們彷彿可以很容易的得出一個“『妓』院”的結論,但明代的教坊司,實際上是掌管宮廷禮樂的官署。《明史.志第三十七樂一》中記載:“太祖……又置教坊司,掌宴會大樂。設大使、副使、和聲郎,左、右韶樂,左右司樂,皆以樂工為之。後改和聲郎為奉鑾。……及進膳、迎膳等曲,皆用樂府、小令、雜劇為娛戲。”
明代對於宮廷宴樂和戲劇的重視當然來自於元代雜劇的繁盛,所謂唐詩宋詞元曲。受其影響,明代戲劇和宴樂都有極大的發展。教坊司作為國家禮樂機關,“統一負責天下樂籍的調配、教習與審核。明代以禮部祠祭司轄教坊司,以教坊司轄天下樂司及所在樂戶,從京師到藩國到地方,建立起一套嚴密的禮樂制度,教坊司也正式成為朝廷上宣下化的禮樂機構”。(李舜華:《禮樂與明前中期演劇概述》)
而教坊司中的女『性』,主要的職能是“女樂”,而非**。經後世演變,“『妓』”和“技”,“倡”和“娼”概念上漸漸開始重合,使得後人對教坊司的看法摻雜了一些想當然的成分,其實當時,此“倡”非彼“娼”。
明初官『妓』其實並不歸教坊司管理。劉辰《國初事蹟》中記載:“太祖立富樂院,令禮房王迪管領。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樂府。禁文武官員及舍人,不許入院,只容商賈出入院內。”
而直到永樂十九年,富樂院失火焚燒,才又重新起十六樓安置官『妓』,官『妓』的管理才又移回教坊司(徐子芳《明初劇場及其演變》)。由此可見,永樂初年的教坊司還比較單純,應該只是宮廷掌管禮樂外加唱曲演戲的機關,承辦各種宴會演奏。此外,禁止“文武官員”入院的法律規定,也不禁使人對“轉營『奸』宿”、每日“二十餘條漢子”輪丶『奸』的說法大為懷疑一般研究戲劇和教坊司歷史的學者們也多半認為,罪臣妻女入教坊,是作為“在官”女樂存在的,只是賣唱而已,在當時看來當然比較羞辱了,尤其是在我國歷史上存在了多年的良賤制度之下,但和那些**強暴之類的恐怖故事還是有區別的。
而且,明朝的樂人也並非如有些人想象的那樣地位低下,比如成祖就經常召“京城名倡”入宮表演(《堅瓠集》:“齊亞秀者,京師名倡,常侍長陵宴”),寧王朱權也得意洋洋的描寫“良家子”演戲的情景(《太和正音譜》)。
就算是明初,教坊司中的樂工隊伍也應該比較龐大,如果每個女人的事情朱棣都要親自批示,他未免也太閒了一些。尤其是時間分別在永樂二年和永樂十一年,都不是靖難發生的時候,過了這麼久了皇帝還要關心這些,實在是匪夷所思。再說黃子澄妻生了孩子,幹嘛早不報晚不報,一定等到十歲了才報呢?
而且,就在那個“『淫』賤材兒”記載的幾乎同一時間,《明通鑑》上卻有一條完全不同的記錄——“永樂十一年正月……是月,倭寇昌國衛,詔宥建文諸臣姻黨”。幾乎在同樣的時間裡,難道朱棣會一邊寫著赦免“建文諸臣姻黨”的詔書,一邊又批什麼“依由他”?實在很難想象。由此可見,關於建文舊臣妻女遭遇的故事,其實並不完全可信。
關於鐵鉉妻女的故事,清人寫的明史中也只有這樣一句:“燕王即皇帝位,執之至。反背坐廷中嫚罵,令其一回顧,終不可,遂磔於市。年三十七。子福安,戍河池。父仲名,年八十三,母薛,並安置海南。”
幾個版本之後,就變成了割其肉、下油鍋,人都死了在油鍋裡照樣翻不過他身子的神怪故事。《魯迅全集》第六卷《病後雜談》中寫到,“俞正燮《癸已類稿》據茅大芳《希董集》,言‘鐵公妻女以死殉’;並記或一說雲,‘鐵二子,無女。’那麼,連鐵鉉有無女兒,也都成為疑案了。……”
看起來,認為鐵鉉妻女都掛掉了的,有一個出處,認為鐵鉉沒女兒的倒有兩個出處,《國朝典故》裡也只提到鐵鉉的妻子楊氏,並沒提到他有女兒。而這個楊氏,在茅大芳《希董集》說的又是張氏。
另考,鐵鉉後人於永樂元年(1403年)避難至山海關,隱居今錦州地區,成為瀋陽鐵氏的祖先。如今,鐵姓已成為遼瀋地區望族。明末清初鐵姓遷到瀋陽的有鐵福、鐵仲、鐵魁、鐵桂、鐵元等祖輩幾代。有六人為官,其中鐵奎、鐵桂及其子鐵範金,皆為清代較為顯赫的軍政官員。現存東北最大清真寺——瀋陽南清真寺,為其後人鐵魁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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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黃子澄的處理,逃過滿清篡改的《國榷》是這樣寫的:“家僇六十五人,戍姻黨四百餘人”(《國榷》卷十二,第854頁),翻譯成白話就是:家裡被抓了65人,親戚被流放了400多人。
有人會說“僇”是殺的意思,是指殺了65人。“僇”這個字確實有“殺”的含義,但通常是指懲罰、逮捕的意思。在明朝史書中,“僇”的用法有嚴格的規定,與表示殺頭的“戮”字有明確的區別。
如《國榷》在講黃子澄下場時,對黃子澄本人用了“戮”字:“及被戮,彥修(黃子澄兒子)解役至京,收骸骨”,而對黃子澄被抓的家人則用了“僇”字:“家僇六十五人”,可見是有明確區別的。
為了進一步說明“僇”字在明朝史書中的用法,我還可以舉出袁崇煥的例子。袁崇煥在崇禎二年下獄後,其部將祖大壽率關寧軍出走,閣老孫承宗派人追上關寧軍,想把他們勸回來,《崇禎實錄》記載當時關寧官兵的回答說:“主帥已僇城上,又以火炮殲我,故逃避至此!”
而在《國榷》中,亦有“但主帥已僇,又火炮殲我,故遂至此!”的記載,這裡的“主帥”,當然是指關寧軍的主帥袁崇煥,按袁崇煥被殺是崇禎三年,祖大壽出走時才剛剛抓起來,但明朝史書就已用“僇”字來描述袁崇煥的遭遇,可見“僇”這個字在明朝史書確實是指逮捕,而並非殺頭。
那黃子澄的家人被抓後,有沒有被殺呢,很可能是沒有。首先、如果其家人被殺,那史書中應當有明確記載,而不會僅僅用一個表示逮捕的“僇”字。
第二、今天黃子澄嫡長子黃升的後人已經公開站出來,證明其祖先沒有被殺,同時他還證明黃子澄次子黃旭也沒有被殺。(按黃升21代後人黃修剛已公開站出來,拿出家譜證明黃子澄長子、次子都沒有被殺。並指出現在江蘇豐縣範樓鎮黃壩村幾百口人,都是黃子澄的後代。)
最後,再附一些其它零散的資料:
建文四年,寧波知府王璡聞朱棣大軍臨近長江,決心保衛惠帝,急忙趕造戰船,以參加南京保衛戰。然而船未造好,朱棣已奪取政權,繼位為明成祖。王璡對抗燕王,被衛卒縛捕押送到南京。朱棣親自審問王璡:“造舟何為?”王璡大義凜然,如實對曰:“欲泛海趨瓜洲,阻師南渡耳。”朱棣罷其官放還故里。王璡回故里山東日照後,研究《春秋》與書法金石,得以善終。
都御使陳瑛甫蒞事,即言:“陛下應天順人,萬姓率服,而廷臣有不順命、效死建文者,如侍郎黃觀、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紀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縣顏伯瑋等,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戮之。”帝曰:“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後二十九人中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況汝所言,有不與此數者,勿問。”
清人邵遠平厲辭指斥說:“當日文皇之暴,甚於贏秦;『奸』黨之誅,烈於東漢。”
清乾隆皇帝見到北京覺生寺永樂初所鑄大鐘時,也寫詩說道:“瓜蔓連抄何慘毒,龍江左右京觀封。謹嚴難逃南史筆,懺悔詛賴佛氏鍾。一欲籍撞柞散憤氣,安知天道憐孤忠。榆木川邊想遺恨,兔氏徒添公案重。”
既行殺戮,自然難免遭後人指斥,但具體地分析這場殺戮,則對於研究戰爭的『性』質是十分必要的。對於這場殺戮作明顯指摘的《立齋閒錄》、《秘史》、《遜國記》、《七修類稿》等書,其所記史事,並不足以成為那些厲辭的依據。
明朝學者郎瑛(距永樂皇帝逝世六十三年)稱:“予得諸文廟榜示『奸』惡官員姓名二紙,又傳於文獻者百廿四人。”這應該是比較完全的數字,而確具名者僅一百一十九人。其中許多人,如耿炳文、平安、何福等人,我們前面已作簡述,再如東湖樵夫之類殉建文者,也都不是朱棣直接誅殺的。還有據傳為方孝孺草詔的樓璉,“歸而憤嘆自縊。”葉希賢則或傳其被殺,“或曰去為僧,號雪庵和尚雲。”死生不詳,亦入其中。在郎瑛所記名單中,這種清況頗多,實際上真正受到族誅的只有八十人。
練子寧妻黃氏帶兒逃生,改名侯居練。至萬曆十二年,御史屠叔方上疏說:“成祖有‘練子寧若在,朕尤當用之’之語。今既褒表忠魂,建祠致祭,其炆墓苗裔厚加恤錄,而姻黨猶蔽覆盆,如江西胡閏一族赤矣,內親盡矣,猶抄解外甥分戌。若此者不一而足。乞查前項有在戌者,並議有還鄉。”
“靖難之役”後的殺戮,比起朱元璋大殺功臣誅連四萬,要遜『色』多了,但卻招致了比朱元璋更為嚴厲的指責。這主要是由於封建正統思想和忠孝節義的封建傳統意識造成的。這場殺戮與朱元璋殺功臣不同之處有三:
一、朱元璋時期的功臣,被斥為圖謀叛逆的尋黨,建文忠臣卻不然,儘管朱棣斥其為『奸』黨,實際上卻都是為忠於朱允炆而死,朱允炆頗為後世史家同情。相反,朱棣得位,在封建道德標準看,是有“篡拭”之嫌的。明代文人,不敢直接指斥朱棣,於是以鼓吹建文忠臣抒發已見,宣揚忠義,這在封建社會是受到鼓勵的。
二、朱元璋所殺功臣,雖以開國功著,但多為新貴,與整個明代地主知識分子關係不深。“靖難之役”後殺戮的文臣,都是地地道道的地主知識分子。後來作史的文人自然對他們加以同情而顯諸私著之中。
三、更重要的是這兩場殺戮『性』質並不相同;朱元璋是為了保障皇權的集中和朱氏家天下的繼承而除掉秉權的功臣,朱棣則僅僅為了自己名正言順。
明清之際,明朝遺臣標榜忠義氣節,對建文忠臣更為稱誦,失真之處也就更多了。朱鷺早就看到了這點,他曾說:“夫史官而禁之書,能必野史之不書邪?當世不書,後世其無書之者邪?與其為野史書,為後世書,傳疑述訛,逐影尋響,濤張其說而矯誣其事,寧正之今日乎?秉史筆者猶得以彌縫潤飾其間,而不至滋萬世之『惑』也。”
但是在這場殺戮中,還是可以通過一些史料看到朱棣的另一個側面。湯宗在建文初曾向朝廷告變,但朱棣卻並未殺他。甚至有人向朱棣進讒勸殺時,朱棣卻說:“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
成祖謂陳瑛日:‘朕初舉義,不過誅『奸』臣齊、黃數輩,餘人多有而用之。彼食祿,自盡其心。’又曰:‘諸巨盡忠於太祖,故忠於建文。聯非惡盡忠於建文,但惡其導誘建文,變『亂』成法耳。’觀成祖此言,豈深藏怒宿怨於心哉?
朱棣基本上留用了建文朝臣,這是由皇室奪位的『性』質決定的。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依靠武臣奪得皇位,即位後則必須依靠文臣治國,建文朝臣於是自然地成為了永樂朝臣。有這樣一段材料,“上得建文時奏章千餘道,使翰林侍讀學士解給等閱其干犯者悉蟠之。既從容問:‘爾等皆宜有?’眾未對,修撰李貫進曰:‘臣實無。’上日:‘爾謂無,忠耶?脫非惡盡心建文者,惡其導之壞祖法耳。事建文,忠建文,事朕,不必曲為覆。’”
戶部尚書王鈍於京城失陷後出逃,後來感到無處可去,又返回城中迎附。朱棣看不起他,說:“爾向輔建文,間膚骨肉,今何顏邪?’’但還是留用了他。後來他上書談有關屯政之事,朱棣都採納了。
當時有人認為建文時所用之人都應屏斥。朱棣說:這些都是我父親培養的人材,“豈建文一二年間便能成就。”也有人認為,對這些人“雖仍其官,不宜置之要地。”朱棣說:“改治必資賢才,天生才以為世用,隨器任用,共理
天下,何必致疑。”。名臣夏原吉就是朱棣起用的建文舊臣,升任戶部尚書,在永樂朝起了很大作用。
朱棣的這種作法,也影響到下邊。王叔英募兵抗燕,未成而『自殺』。廣德地方為之立墓,墓誌中記述其事。有人說:“原採(王叔英)建文臣子,不為諱而表章之,非罪耶?”多數人則以為“不然,自古忠義士,各為其主。原採仕建文朝,故忠於建文,若仕於太宗朝,其忠於太宗也必矣。況兩朝天下,皆太祖高皇帝所經營天下,兩朝臣子,皆太祖高皇帝所培植之人也。”
“靖難之役”後,未參與“靖難”的官吏,曾心存疑慮。朱棣為此下詔說:“朕……思惟文武群臣,皆皇考舊人,推誠用參,纖悉無間。比聞群臣有人懷危疑不安於職者,此蓋不達天命,不明聯心故也。凡爾文武群臣皆皇考所教育以遺子孫者,豈異國興仇怨之比乎?……故今所任幾務之重,有密之嚴,非皆前日‘靖難’之人。此天下所明見而共知也,又何嫌疑之有哉!”。
永樂十一年正月,朱棣“救法司解建文諸臣禁令。”永樂十四年,朱棣用胡廣之言,停止追治“『奸』黨”這場奪位引起的混『亂』漸趨平復了。“永樂二十一年十一月,詔諭禮部尚書呂震盡赦諸死義者家屬,給還田產,子是稍稍有敢言建文時事者。”即位後的朱棣對宣揚忠君的需要當然要超過對所謂“『奸』黨”的追究。
經過“靖難之役”及其戰後繼續削藩,為明代皇權進一步集中奠定了基礎。明朝三百年問,基本上遵循了洪武、永樂定製,投有大的改變。洪武為政嚴猛,建文又過於渙散。當時朝鮮太宗李芳遠以為“大抵人心懷於有仁。”他對“建文寬仁而亡,永樂多刑殺而興”很不理解,大臣趙浚說:建文“徒知寬仁而紀綱不立故也。”永樂一朝正是接受前兩朝教訓,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附孟森所評:
成祖以馬上得天下,既篡大位遂移其武力以對外,凡五徵漠北,皆親歷行陣,假使建文承襲祖業,必不能有此。此明一代之侈言國威者無不歸功於永樂之世也。
成祖之不隳明業,在能遵太祖整飭吏治之意。,自永樂以來,歷洪熙、宣德三朝皆未之改,故能固結民心,後世雖有禍敗,根本不遽搖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