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明朝當皇帝 第十一節

作者:慕容古董

第十一節

第十一節

萬曆六年八月十七日,皇長子出生,三日後賜名常洛。母王恭妃也因此晉封為皇貴妃。因為萬曆還沒有立皇后,先封王芸為皇貴妃,在禮法上是說不過去的。但在沈覺非念著王芸的功勞,堅持不讓步,禮官最終屈服在皇權之下。

八月十八日,南北大捷傳至京師。萬曆帝封江南水師提督俞大遒為“靖海伯”,南北將士賞賜有加。內閣六部官員亦加上賞賜。

八月十九日,詔設臺灣府,屬福建省,鎋淡水澎湖高雄三縣,鼓勵移民臺灣。超拔沈有容為首任知府。沈覺非心中估算,這個時期西班牙荷蘭等國大概已經進入東南亞了,大明必須儘快加強在臺灣的實力,以為南進的基地。

八月二十八日,錦衣衛派往東北的秘密調查人員返回京師,調查明白長定堡之捷果然是殺降。還帶回了大量的證據和事件相關人員名單。沈覺非讓人將這些資料密封,藏在了秘書省,以備他日之用。

九月初一,朝鮮,琉球使者來朝,並祝賀皇長子出生。琉球使者報告說東瀛屢次侵犯,請求天朝出兵保護。沈覺非愉快的接受了請求,詔令俞大遒的江南水師將防衛的範圍擴大,將琉球包括進去。帝國的水師不能老在家門口遊弋,也該遠行了。

九月初二,遼東李成梁再次報捷,這一次的對象是女真人。同時李成梁的長子如松次子如柏已經趕到京師,準備到禁衛軍任職。少子如梅進入致德公學學習。對李成梁的知趣,沈覺非還是滿意的。

這一次,沈覺非先讓兵部劾實。得出情況真實後,才於九月十五日召集內閣成員到武英殿召開內閣會議。半年來,沈覺非已經形成了習慣:遇到大事就召集內閣成員及相關人等商議,一般事務在內閣,大政在文華殿,軍政在武英殿。在會上,沈覺非先拋出自己的問題,由內閣大臣們討論,沈覺非再適時拿出自己的方案來,最後由沈覺非拍板,令六部執行。

張居正,申時行,張學顏,方逢時等人已經習慣了沈覺非的這種方式。四人趕到武英殿之前已經得知會商的是什麼事件,心中有了底稿。很快就拿出了一個具體的賞賜方案來。沈覺非也同意了,接著提出了這次會議的第二個問題:大明爵位制度。

禮部尚書馬自強剛剛去世,禮部尚書空缺,內閣也還未來得及遞補人員。因此,內閣四人中最熟悉禮儀規章的張居正說道:“陛下,我大明以軍功授爵,皆有定製。何須更改?”

明朝對大臣封爵控制是比較嚴格的,文官們對此也比較滿意。內閣不欲多事,因此張居正才表明了態度。

沈覺非有些意外,他略一停頓,說道:“朕知道。但是祖宗之法度雖善,但是到了今日,時勢已經不同,法度當然也得變化變化。”可以預見的是以後大明將征伐頻發,沒有良好的封爵制度激勵將士是不行的。而現在的制度,在沈覺非看來有些落伍了。

沈覺非的心思,張居正明白一些,試探著問道:“陛下決定如何更改呢?”

沈覺非一笑,這張居正變了,自打江陵歸葬回來,就改變了從前的那種強硬的作風,變得溫和了,更有彈性了。這讓沈覺非感嘆的同時也幸慶不已。如此一來,君臣就合作愉快,政府的運轉也比以前有效。他示意讓小太監取出四分計劃書分發給內閣四人。那是他和內務大臣陳於陛商議寫出的。

“新的爵位制度不影響從前,萬曆以前的封賜一如既往。”沈覺非道:“新爵位制度與以前最大的不同是一是階級更多,二是實行年金制度。”

張居正等人快速的翻閱著計劃書,一面聽著沈覺非的解釋,問道:“年金?”

沈覺非解釋道:“年金簡單的說就是俸祿。本來古時授予爵位是要授予土地的。但現在的情況不允許這樣做,朕就決定改成年金。這比發實物也要便利些。”沈覺非看來,使用年金還有一些好處,那就是勳臣們可能用這筆年金去從事工商。

戶部尚書張學顏很快明白了使用年金的便利之處,點點頭,眾人見他認可了,也就不再反駁。

“爵位授予的對象是大明的子民,以及歸化大明的外族人。最低等的爵位是‘士’,戰士有功,或者平民對國家有貢獻,不論出身,皆可以被授予‘士’的身份。被授予‘士’的身份就享有等同於科舉秀才的待遇。但是‘士’不可以世襲,也沒有年金。”

“‘士’以上的爵位依次是‘男’﹑‘子’﹑‘伯’﹑‘侯’﹑‘公’﹑‘王’,六等十六階。階位不同,年金的情況就不同,世襲的特權也就不同。”

張居正說道:“這與從前有什麼不同麼,請皇上詳細解說?”

“具體來說,‘男’﹑‘子’兩等都分成兩階,稱為一等‘男’二等‘男’,一等‘子’二等‘子’,是沒有封號的。在年金方面,大致相當於六七品官員的待遇。世襲方面,這兩等都允許世襲一代。”

申時行道:“世襲一代,是否少了些?”

“這兩等爵位是比較容易得到的,兩代人數十年受國家俸祿,已經恩遇非淺了。不過所有的爵位世系完後,其直世後裔都可以獲得‘士’的稱號,保持其禮遇。”沈覺非道,爵位是要國家奉養的,太多了,國家的負擔就大了,不得不預先謀劃。“再上去就是‘伯’﹑‘侯’兩等,每等都是三階,開始有封號,分成‘鄉伯’﹑‘縣伯’﹑‘伯’,‘鄉候’﹑‘縣侯’﹑‘侯’。其年金禮遇比照四五品官員,世系三代。這兩等爵位主要授予軍功。外戚也可以獲得,但外戚之爵位不能世襲。”

這一點和原來的制度相同,都是為了限制外戚的勢力。

沈覺非接著道:“接下來的‘公’﹑‘王’兩等,每等也是三階。‘公’分成‘縣公’﹑‘郡公’﹑‘國公’,非有絕大功勳不得封。一般來說只有開國功臣和再造功臣能享有。年金禮遇比照二品大臣,可以世襲五代。至於‘王’分成‘王’﹑‘郡王’﹑‘親王’三階,其中‘親王’為皇子,世襲不替,年金待遇比照一品大臣,世襲不替。‘郡王’封‘親王’子孫,待遇比同從一品大臣,其爵位世襲也是五代。”明代藩王是政府的沉重負擔,萬曆二年後,沈覺非和張居正致力消藩,裁減了大約三分之一的宗室,但仍然支出巨大。而皇子王孫又不得不封,實在讓沈覺非頭疼,最後忍心做出了現在的決定。待遇比照一品大臣,看來以後的皇子王孫是風光不起來了。搖搖頭,接著說道:

“至於‘王’的第三階是留給外民族的,比如現在的‘順義王’俺答汗,凡是歸順中華之外族首領,都可以授予其王爵,使其為國家統帥其部族。但是這一階沒有年金,其世襲也是看情況而定。”換句話說,就是屏實力說話,有實力就繼續未亡,沒實力就什麼都不是。

“具體情況就是這樣了。至於其它公主郡主﹑誥命等也有安排,都寫在計劃書內,諸位可以詳細參閱。”

張居正道:“陛下,茲體事大,臣等還要些時間思考。”

沈覺非點點頭,他明白大局已定,張居正他們最終會提出一些小意見,修改修後,就會同意的。

果然,九月十七日,皇長子常洛的滿月酒後,內閣就同意了新的爵位制度。在頒佈新的爵位制度的同時,另一道詔書悄悄發出,那就是《大明軍律》的頒佈和軍法處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