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唐 第六十二章 道
第六十二章 道
原天承此时不知自己在何处,只知道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天上连星星月亮都没有,脚下似乎没有踩到实地,轻飘飘的。
他想向前迈步,可是竟然不知道哪里是前。
四面八方,都是前方,又都是后方。头顶应该是天,可脚下感觉也不是地。
眼耳鼻舌身意,全没了应该的感觉,他只能靠思想去体会这个世界。
太奇怪了。这是什么地方呢?原天承完全摸不到头脑,自己不是正在筵席上吗?
他试着擡起自己的手。漆黑一团,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手擡了起来。接着,他想去摸一下自己的脸。看看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突然间,他看到了一截手骨,正在自己眼前,吓了自己一跳。接着猛然想起,这不就是自己的手臂吗。那两截金色的指头,不就是被人揍了之后长出来的吗。
蓦然间,他脑海中跳出一缕黑烟白雾,这怪异的玩意在眼前飘荡着。
原天承不由的伸手去抓。谁知手指刚碰到那黑烟白雾,那一缕东西却钻进了自己手中。顺着手指爬过所有金色部位。
猛然间,原天承脑袋中好像被凿开了一个空间,竟然看见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番景象。
就好像黑屋子破了一个洞,虽然只是芝麻粒大小,但是原天承已经能感受到外面的世界,有无限的光明,无限的生机,无限的可能。
原天承大惊。全身几乎不受控制。这才是“道”呀。
他曾经自以为明白什么是“道”,而且在金銮殿,在崔家,都讲过“道”。甚至还说出了“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样的名句。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简直太可笑了。
那算什么“道”啊,全是歪门邪道,完全不是“道”。什么是“道”,今天,这一刻,原天承终于明白了,真正的“道”是什么。
他欣喜若狂,简直要疯了。那一缕黑烟白雾正是世间大道,总算是不虚此生。
什么是道?
道,就是无中生有!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大家喝的好好的,玩的好好的,可偏有人要没事找事。
杨暄就是这无事生非的人。如今到了安西,忍了一路的气自然要发作了。
“高都护,诸位将军,某从京师而来,不成想赶上安西大捷呀。真是圣人洪福,都护威武,安西兵马神勇,我大唐上天保佑,世代昌盛。”
杨暄团团做个礼。这一番话把整个安西都夸了,高仙芝不由的喜欢。嗯,是个伶俐人。
“今日都护摆下宴饮,有酒有肉,有歌有舞,怎能没有诗。我们这些京城来的人,没上沙场为大唐出力,已是不该,如今就自罚每人作诗一首,为安西大捷贺!”
“某提议,某先来!”杨暄也不客气,张嘴就来了一首诗。
逐赏平阳第,鸣笳上苑东。
鸟吟千户竹,蝶舞百花丛。
时攀小山桂,共挹大王风。
坐客无劳起,秦箫曲未终。
这首诗对仗工整,韵味也不错,可却和怛罗斯大捷完全不沾边呀。这明明是男女之情的诗词,而且还是偷情。
在座的不全是武夫,也有文人。因为行旅打仗也要有许多文书来往的,怎可能没有识文断字的呢。著名的诗人岑参就曾在军中做书记,而且巧得不能再巧了,他就是做的安西军书记,并且就在这宴饮之上。
岑参一听,就明白这是杨大郎不知从哪剽窃的一首诗,完全不搭调。
这首诗是张易之写的。不过这首诗明着写平阳,这个汉朝公主,实际上写的却是当时的太平公主。作为武则天的面首,爬到她闺女太平公主的床上,自然不能乱宣扬了。所以他为太平做的这首诗,就只在自己家小范围流传。
杨国忠是他外甥啊,自然知道这诗。
杨暄是杨国忠大儿子,于是也就知道了。今天不管合不合用,拿来再说。张易之一表人才,这人才不只是长的漂亮,人家诗词也可以,总比他杨暄强的多。
他只是要寒碜原天承。我说京城来的人每人一首,那太监不算人,女人可以略过,就剩下原司马了。我这判官都做了,你能不做吗?你做不出来,丢脸,跌份。在你女人面前,当着安西都护府这么多人,让你颜面扫地,方可稍微解解恨。
杨暄做诗了,作为主人的安西一方也得出面。于是叫好之后,岑参说话了。
论文采,他当然是安西第一。
“我为杨大郎和之!”
“请!”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
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
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
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
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
车师西门伫献捷!
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举座叫绝呀。不但意境高远,而且言语平实,非常直观的写出了眼前事。
不但把安西恶劣的生存环境描写给京城使节,更把使节给夸了一顿。
“汉家大将西出师”。这句话一语双关。可以理解为安西出兵向西去打大食,也可以理解为京师人马从京城向西进发。
不着痕迹的把京城来人给捧到高处,却又一点不损边军的威风。
这才是真正的大才。
之后的文字宛如画面一般,把行军打仗的艰苦描述的栩栩如生,到最后一句敌人丧胆,唐军大捷,简直天衣无缝。
太妙了。好!
安西众将和朝廷来人齐齐叫好。一时彩声连天。
等气氛稍微恢复平静,杨暄歪着脖子转向原天承方向,说道:“原司马,安西将军都作诗了,咱这边也该你了吧。别藏着掖着,某可是早闻司马大才的。”
高仙芝他们也很期待。除了这假和尚本身就长的漂亮之外,他作为大元帅的男人,这身份就让人遐想。什么样的男人能娶元帅做小妾呢。更何况李晟还把他吹的神乎其神。
李晟也在场。虽然高仙芝等高级将领不信他说的,可他是亲眼看到的,所以对于原天承是发自内心的崇拜。
这人也太能打了。换自己上去,一个照面就被人淹没了。
如今看杨暄要原司马做诗,他也期待。莫非此人能文能武不成?
岑参同样期待。今天不期而然的,在这种情况下,临场做出如此精妙的一首诗,他敢说,这诗必然名动天下,流传千古。
杨暄让原司马作诗,他很是期待。这就跟后世店铺扎堆似的。越多越热闹,才越显得好的更好。
原天承一直神游物外。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段话,老子说了两千多年,今天,原天承终于明白道家始祖的真正意思了。无,就是天地之前,有,就是在天地之后。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老子并不是要给它们起名字,而是那些状态,本就没有名字,只是为了解读,才后天的,强制性的,给它个名字,叫道。
什么是无,什么是有?若是在之前原天承还有各种想法的话,那么如今只有一个念头。无中生有,就是道。
比如现在。
原天承右手食指拇指捏在一起,突然间,一块金锭出现在手中。
这不是魔术,这不是幻觉。这是真正的一块金锭。纯而又纯。绝无杂质。这就是无中生有。
他明白了什么是五行,什么是道。
五行,金木水火土,无处不在,永不衰竭,就在天地之间,只是凡人无法用人类的器官去感知。
他不知自己怎么就有了一身“金”在身体里面,而那黑烟白雾,就是大道法则,让他可以把五行组织起来,从而产生世间万物。
他记起来后世,新中国太祖的一段故事。
1955年太祖亲自召开了一次研究我国原子能科学发展的会议,有李四光、钱三强出席,在会上太祖问钱三强:“质子、中子是由什么组成的?”
钱三强回答说:“这个问题还没有新的认识。”
太祖却说:“我看不见得,质子、中子、电子还应该是可分的,一分为二……你们信不信,你们不信,反正我信。”
现在原天承终于明白了,一切都是可以再分的,只要有质量,有形状,只要能被人类的仪器探测到,那么就是可以再分,一直分到分无可分,没有质量形状,是一个人类意义上的“无”,但却是无所不在的“有”,这就是五行。
五行是人类无法感知的,也无法用仪器探测。可是五行却是组成一切客观存在的基础。就如自己手里的金锭。
这就是通过无处不在的五行,根据刚领悟到的大道法则,无中生有的创造了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道”。
世间本无这块金锭,却被自己生生创造了出来。
原天承此时的心情简直要爆炸。他几乎无法相信,人生竟然是如此,世界的真相,就在自己手掌之中。
这一块金锭虽然不大,却是他此生的巅峰。土行孙一号完全没法跟这块金锭相比。
原天承简直要嚎叫出来。恍惚中他听到有人说起“君不见”。这顿时如奔腾的河水找到宣泄的出口,他忍不住伏案而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当他念道“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时候,忍不住把手掌拍在桌上,一下又一下,每一下都拍出一块金锭。
这一首诗,是李太白千古绝唱,纵然是再不懂诗的人,也能感受到其中气魄。
岑参刚才的诗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可是跟太白这首《将进酒》比起来,却还是有着明显的差距。
无他,一个写的是人间,一个写的是仙界。
岑参的诗里面有边塞军人,有朝廷,有战争,有胜败。
李白的诗却毫无半点烟火气,直上云霄,人间完全不屑一顾。这种境界,非谪仙莫属啊。而且更为奇妙的是,那原司马一边作诗,一边随手拍出一锭又一锭的金子。
这份豪气,霸绝天下。古往今来,哪个大家一边作诗一边向外面拍金子。
蝎子屎毒一份。
难怪人家敢说:“千金散尽还复来”。原司马有钱。出门带一身金子,而且这么多金子随手拍出,毫不在意,你看人家,作完诗转身就走,留下几十锭金子在桌上。
真不愧豪爽两字!
直把众人惊得目瞪口呆。
原天承念完这首《将进酒》,也不知道拍出了多少锭金子,心理的狂喜犹不能发泄,他根本不能在这里再待下去,也不管多少人诧异的眼光,径自走出门来,骑上小玉,向着辽阔的天际奔去!
好男儿!
帐里众将暗自喝彩。这才是真男人。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才是男人。虽然在做的诸位都有不少的身家,可再有钱也没人敢这么糟蹋啊。
看人家原司马,千金散尽,毫不在意,说走就走了。
豪气!这才是男人!一条好汉!
哎,哎,哎,这怎么回事。怎么征南大元帅把那金子都收走了啊。不是给我们的吗?
哎呦哎,这和尚,真贼呀。原来“千金散尽还复来”是这么一个“还复来”。
好吗,你把金子拍这了,大发豪气,看得我们都眼直了,看你跟看财神爷似的,感情你有后手啊。瞧你娘子不是把金子又都收走了吗。
这当然是“还复来”了!原来就是眼馋一下我们啊。你们这两口子,真是绝配!
小怜当然不知道郎君哪里来的这么多金子。可郎君是神仙,他做什么自己都不会吃惊的。不吃惊是不吃惊,金子却不能不要。所以顾不得众人的白眼,赶紧收拾金子。这些日子跟小葱在一起,近朱者赤,总也是学到不少,至少知道脸面不能当饭吃,金子是很重要的。
郎君跑了也追不上,先把金子收好再说。所以招呼阿诗玛过来,一起把郎君的金子都收回家。
他“千金散尽”,咱们做女人的,得会顾家,所以就“还复来”了。
小玉一路狂飙,直如一道白色闪电,也不知道跑出多远,逢山过山,遇水涉水,直到原天承慢慢清醒下来,她才停住了脚步。
原天承也不知这里是什么地方。他翻身下马,抱着小玉大笑道:“哈哈,小玉,妹妹,哥哥我悟道了。”
说着,他手指尖变出一块金锭,闪闪放着金光,大声吟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小玉一来到原天承身边就变得神采飞扬。
她喜笑颜开的舔着原天承的脸:“哥哥厉害!”
“屁!”突然有人骂道:“无耻之徒,还不给我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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