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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唐 第六十三章 侠客行

作者:玄又玄

第六十三章 侠客行

这谁呀?

也太霸道了吧。我吟诗也惹着你不成?难道这是你家地方?

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有铠无盔。看来就是他大放厥词了。

不过原天承现在心情好到爆炸,所以涵养几乎无限放大。自己已经窥到“道”的边沿了,今天什么事情都不会让他生气。

除了,兜头一盆冷水。

忍!好心情,不能破坏。我悟道了。

但是,又来了一盆,而且一盆一盆似乎接连不断永不停息。

谁这么缺德。天大地大,别的地方倒水不行吗。非泼我脑袋?

原天承正要发怒,却听那将官沉声喝道:“君不见!”

原天承吓了一跳。怎么他也君不见。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声音宛如从远古而来,浩大无边,有一股无法抵御的魔力,原天承只觉得浑身冰凉。他发现自己突然站在水中了。

澎湃的河水夹杂着泥沙从天而降,直直的浇在他头上,从每一个衣服的缝隙灌进去。现在正是八月末,虽然胡天八月即飞雪,可那是夸张,现在还是夏天呢。但是这水好像从北冰洋来的,冷的透心啊。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原天承顾不得浑身打冷战,眼见着那人的头发发疯一般的生长,就跟一群疯狂的黑蛇似的,顺着肩膀身体爬下来,瞬间拖到了地上。紧接着,变成了纯白色。

白的宛如天山雪。落寞的人,寂寞的诗,绝世独立。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原天承感觉自己脚下一晃,突然发现自己在莫名其妙的升高。赶紧低头一看,差点被晃瞎了眼睛。

他脚下竟然凭空出现一座金山。真正的金山,整座山都是金子做的,纯的!

就好像凭空长出一座金字塔,他越升越高,而脚下全是金子,闪闪发光。

原天承看着自己手指间那一锭金子,再看看脚下那还在不断生长的金山。突然觉得,这人也忒不厚道了,不带这样欺负人的。这纯粹是拿蚂蚁跟大象对比呀!

那金山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他和小玉站在山顶,也越来越高,都有好几百米了,可原天承发现,自己一直要仰视那白发人。

他诧异的看过去,却发现此人竟然是凌空站立。

这……,莫不是真的神仙呀?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此人的声音如一块块大石打在原天承心上,每一句吟出,他的心口就是一下巨震,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

终于,一口鲜血喷出。

这什么人呀?

“喂,那仙人,就算你厉害,但是你也别剽窃哥哥的诗啊。这是我哥哥刚作得。”小玉不满了。一边舔着哥哥的脸,一边质问。

她耳朵鼻子之灵,天下无敌。虽然离得远远的,可原天承在筵席上的每句话她都听的清清楚楚。

看见有人偷诗,自然不干了。虽然眼前人是个仙人,可仙人怎么样?仙人就能偷哥哥辛苦作的诗吗?

哪有这样的道理。一定要为哥哥讨个公道!

“他作的?”那人双眼瞪的牛眼一般,似乎听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话,“你说这诗是他作的?”

“嗯,就是,我哥哥刚作的。”小玉骄傲的说。

“……”原天承想刨个坑把自己埋进去,这也忒丢人了。只可惜脚下都是金子,实在太硬。刨不动呀。

头上的冰水一刻也不停,冻得原天承浑身哆嗦。这小强的保护也不灵了。怎么回事?真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呀!

小玉看他躲不开那无缘无故的水,就靠过来,把大尾巴支起来,好像一把伞,把原天承罩在底下,才免了哥哥被浇的痛苦。

“最讨厌你们这帮穿越的人!”白发人的鄙夷写在脸上,好像跟原天承说话都让他感觉恶心似的:“不论前世多么龌龊,卑鄙下流,不学无术,癞蛤蟆一样的垃圾,穿越后各个都好像天才诗人。见了当官的就下跪,见了女人就脱裤子,如此下作,毫无廉耻的人,也敢做太白诗?真羞杀某家了!”

“你也会作诗?你也配作诗?”白发人怒吼道。

这一瞬间,原天承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里面,赵太爷训斥阿q:“你配姓赵?你敢姓赵?”

“……”合著我在你眼里就是一蟾蜍。虽然原天承很认同眼前人的话,但是这样骂自己还是很难接受的。

后世闲暇时候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那主角不论前世是什么。比如小瘪三啊,二流子啊,都没关系,只要穿越了,顿时化身情圣诗仙,女人倒贴不说,那诗词剽窃的叫一个痛快。

从李白到李逵,从杜甫到杜十娘,没有不抄的。而且关键抄出来,当时的人就信。

这就好像后世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张嘴就来一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还纯伦敦口音的。正常人都会觉得这就是个骗子。如果周围的人毫不怀疑,反倒纳头便拜,认为此人浑身散发王八之气,只能说明小混混进精神病院了。他跑精神病人堆里面了,还是重症区的。

一个人的修养是经过多年历练,结合自己学识养成的。如果在穿越前就是一狗屁不如的玩意,穿越后你只是回到了过去,并不会多出一种叫气质的东西。二百五依然还是二百五。二百五念一段诗,并不能改变二百五的本质。

要知道,人要下流非常容易的,只有向上奋斗才是艰难。如果觉得穿越后遇到的人,都没见过二流子,一见这阿穿,双眼放光说道:“你好无耻啊,妾好爱你哦!”这可能吗?

拿流氓当气质,那也太看不起本地流氓了吧。

一部《水浒》里面大小流氓有多少?杨志卖刀是不是遇到流氓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不是也是打的地痞?

可见人古代不缺地痞,不用特意穿回去当地痞流氓。即使真的当了小混混,也只能让古人恶心,而不会当宝贝稀罕着。

鲁提辖拳打郑屠,就是打一地痞,大家不都是为花和尚叫好吗?为什么不为地痞郑屠叫好呢?无他,只要是正常人,都是讨厌这些地痞流氓的。

难道鲁提辖打的那个镇关西,张嘴念出《将进酒》,大家就当他是诗仙了?我看未必吧,基本上会当他是妖怪给揍一顿。你一个屠夫,卖肉就卖肉,你吟什么诗呀,难道是文曲星托梦?那皇帝不怕老天爷托梦你替他坐龙庭呀?

李白只有一个,但是流氓遍地都是。

难怪这人生气,莫非他的诗词被剽窃了?啊,这一头白发,莫非他是……,李白?

可李白怎么穿盔甲啊。

原天承赶紧细看,他身上的这身甲胄有点古怪。不是大唐的明光铠,到好像是大宋的步人甲。

乱了。

这是大唐啊,要是此人穿一身秦始皇兵马俑的盔甲都不会让原天承奇怪,毕竟是之前有过,可是大宋还没到呢,怎么步人甲先出来了。

这都什么事情啊。

本以为自己找到了揭开本时空秘密的钥匙,可现在看来,还没摸到边呢。

“您是?”

“怎么,刚剽窃了我的诗,就不认识我了吗?”

真是李白呀。

乱了。乱了。李白是诗仙不假,但那不是真仙呀,他不应该会飞呀。如今这李白身穿步人甲,一头白发如雪,还特长,凌空漂浮在半空。而且,他竟然手里提着一把剑。

如果有相机把他拍下来,这绝对是后世动漫里面的超级牛人。又帅又会飞,武力值还高。

偶像!

可现在这偶像面沉似水,看样子很像要爆发。

原天承还没来得及说话,小玉先说话了:“你说我哥哥剽窃你的诗,有什么证据吗?拿贼拿赃,捉奸捉双。明明是你后念的。你是哪个神仙?”

这小玉,还真会疼人!

“某家李太白。”

“李太白我不知道,太白金星倒是听说过。”

“……”原天承真凌乱了。

眼前一个李白,一个小玉,似乎都是神仙啊。而且看来俩人还不认识。

“你是那小白龙?”

“我是敖玉公主!”

“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他是谁,我刚从那一世来到这一世,就听到有人念我的诗。但是我在这时空没有分身,哪里作过这首诗。”

李白转向原天承喝道:“你这无赖,定然是穿越而来,剽窃本仙作品。”

原天承敏锐的感觉到了问题。难怪本时空没李白,原来他没来。那么难道说之前的时空有?可之前的时空在哪呀。真是糊涂了。

“李太白先生,”原天承也不知道称呼他什么好了,“你说你从那一世来到这一世,是从哪一世来的呢?”

“哎,南宋。”李白突然一脸落寞,说道:“一代不如一代,一茬不如一茬。这南宋,竟然是烂透了。”

原天承赶紧问:“那后来,您还去了哪里?”

“后来,就回来这时空,这不正好抓到你这腌臜泼才。”

原天承一听,这词熟悉,话本常用。看来真是刚从南宋回来,语言习惯都没改过来呢。

腌臜泼才是《水浒》里常用的文字,施耐庵元末明初人,他的语言习惯应该更接近南宋。

“太白公,”原天承觉得他既然不是从民国以后穿回来的,那就别叫先生了,“我……”

“住嘴!”李太白突然怒容满面:“你这等人,各个油嘴滑舌,作奸犯科,我不管你们有意无意,我自有我的规矩。”

原天承闭嘴了。他看着自己手里那块金子,再想想脚下的金山,也知道听话是唯一的选择。

“你们这帮阿穿,穿着龙袍就以为自己是太子,岂不闻沐猴而冠吗?我说了,你配作诗?你会作诗?今日给你个机会,若然你真有本事,就做诗一首。如果能胜得过某,就饶你不死。”

“……”作诗赛过诗仙,这世上有吗?这不是直接判死刑吗。

“太白公,您是公认的诗仙,诗人中你是仙人,仙人中你是诗人,你让我作诗超过你,是难为我了。”这番话虽然是恭维,但也是事实。

李白面色稍微缓和了点。仙人看来也是吃马屁的。

“某的规矩,不能破。”

“可否稍微改一下?您看我作词如何。论诗,这世上哪有比您强的呢。若是词的话,我倒是可以尝试一二。”原天承盘算再三,说出这一番话。

这都已经会飞了,不是神仙是什么。跑肯定是跑不掉的。如果李白要杀自己,估计跟捏死个蚂蚁没区别。

虽然不知道他怎么穿来穿去,又怎么找上自己,非说自己是阿穿,非要找自己麻烦。但是已然如此了,躲不过跑不掉,那就迎难而上。但凡有一丝机会,原天承也不放过。

既然作诗吗,就做。不过做之前,原天承还有一些问题要问。

眼见李白点头同意,他连忙问道:“太白公,我是从宋太祖赵匡胤时候过来大唐的,现在见您能来回穿梭,很是想知道我的故乡大宋怎么样了。”

李白见眼前人不卑不亢,竟然还怀念故土,有点意外,不由缓和了语气说道:“你大宋灭了,后面地盘又小了许多,改名叫南宋了。然后越来越无聊加无奈,那高宗就是一软蛋,看了就生气,我就回来了。再后面,就不知道了,反正一茬不如一茬。”

“哎,原来如此呀。”原天承心里稍安。看来李白还没到“我大清”,更没到新中国。

“哎什么?”

“太白公,听你言道我来时家乡,竟然越走越衰,心有所感。既然你命我作词,我就勉力来一首吧。”

“好!”

“哥哥,作词,气死这白头翁!”小玉舔着原天承的脸,给他鼓劲。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原天承刚才试探半天,就是看李白从哪回来的。要是到过“我大清”,那就麻烦大了,还能抄谁的呢?后世他虽然一路考啊考,都变成学霸了,可那时候不学作诗词啊。这方面他就是一小学生。

“不过尔尔,脂粉气十足。和你长相倒也般配。”李白不屑的点评着:“比晏小山的‘记得小萍初见’,差强仿佛。”

“……”

“比我那一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差得远。俗,俗不可耐,女里女气。”

原天承一脑门的汗,原来李白穿到宋朝时候不是李白,而是辛弃疾啊。难怪辛弃疾那么奇特。

绍兴三十一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在其后方的汉族人民由于不堪金人严苛的压榨,奋起反抗。二十一岁的辛弃疾也聚集了二千人,参加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当金人内部矛盾爆发,完颜亮在前线为部下所杀,金军向北撤退时,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在他完成使命归来的途中,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袭击敌营,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辛弃疾惊人的勇敢和果断,使他名重一时,“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洪迈《稼轩记》)。宋高宗便任命他为江阴签判,从此开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这时他才二十五岁。

这真是神人呀。单枪匹马闯敌营,并且把叛徒活活带出来,这不是奇迹什么是奇迹!

“如此不堪,怎配吟那君不见,且吃我一剑。”李白怒喝道。

“慢着!”原天承赶紧拦住,“适才我怕得罪太白公,所以没敢尽情发挥,既然太白公要看我真性情,那就让我以词言志。”

听原天承这样说,李白把举起的宝剑又放下,说道:“某见你刚才那首还勉强说得过,再多给你一次机会。别让某失望!”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原天承沉声念出了太祖的《沁园春-雪》。这首词放在千载词坛,和谁比都毫不逊色。

李白听的眉头紧锁。这词竟然比自己所作的几首《沁园春》高了不止一层!即使自己得意的那一首《破阵子》,不过“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论意境,比眼前人这首,也差了许多呀。

莫非是在南宋那偏安小朝廷待的,自己才气都被带低了不成。翻遍自己的词,竟然无一首可以比肩。

大气啊。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放在此人眼里。还有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竟然被他看成只会走马射鹰的赳赳武夫,真是了不得的境界呀,竟然比自己还要高。

不过他这句话说的也对,成吉思汗此人在自己临走前,才建立大蒙古国,号称大,实际不过草原无人之地。

想到这里,李白勃然变色。此人诓我!

原天承一见李白脸色不好,顿时浑身一凉,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露馅了。

他抄太祖诗词忘记改了。刚说了自己从赵匡胤那时候穿过来,怎么知道后面有成吉思汗呢。赵匡胤公元976年就没了,成吉思汗公元1162年才出生,这不是明摆着骗诗仙吗。

还没等他解释,李白已经高举手中剑,雪白的头发无风自起,状若漫画里面的人物,直把原天承看的时空混乱。

“好小子,竟敢骗太白公。莫非欺我穿的少了不成?”

穿的少,这省略的字太关键了。明明是穿越的少,您别说穿的少啊。太容易歧义了。

“准备吧。本仙的习惯,给你一首诗的时间,如果你挡的过这一剑,就当我从未来过;如果你挡不过,那就别怨自己命苦。跟某剑下几万阿穿的亡魂作伴去吧。”

几万……,这是屠夫还是诗仙啊!

不过想想也差不多。后世历史穿越书籍那么多,至少一本里面一个阿穿吧,还有群穿的,几万个亡魂小意思。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随着那如远古而来的声音,沧桑的念出《侠客行》,李白的剑越来越高,原天承似乎看到诗仙浑身上下缭绕着许多黑烟白雾,又好像没有。他整个人越来越看不清楚,似乎就在那里,又似乎不在。

《侠客行》通篇弥漫着一股英豪之气,读来荡气回肠。

当然那是平时,现在原天承听的心惊胆战。

那一个一个字,放佛变成一个一个人,从天地间走来,在自己眼前毫不停留的经过。朱亥为信陵君椎杀晋鄙,解赵国之围;侯赢轻生重诺,一死报知己之恩。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天地间不知何时弥漫着无尽的杀气。

但是原天承总觉得这不太对劲,朱亥和侯赢虽然是侠士,却当不起诗中如此高的赞美,也达不到白首太玄经的层次。

李白越念越沉重,越来越接近终点。突然,原天承恍然大悟,指着李白叫道:“你是荆轲!”

只有荆轲,才当得起真正的侠客。凭一己之力,刺杀千古一帝。只有他才是诗中的侠客,方能青史留名,比肩《太玄经》。

“哈哈,小子,有眼力。”李白眼中精光一闪而逝,“不论你那首词是谁人所作,此公胸襟之高,与祖龙不相上下。既然你替他念出此词,那就替他挡这一剑吧。昔日祖龙曾挡我一剑,今日,某不敢藏私。”

我晕,您还是藏私吧。别不藏私啊,咱俩也不熟悉。

原天承心里暗叫倒霉。还不如不说呢。要是李白用朱亥的大铁椎劲力,也许自己还能凑合凑合,要是用荆轲刺秦王那一剑,绝对跑不了。

“小子,看剑!”